明忘摔得惨白的脸瞬间爆红, 他张皇失措转动脑袋挪开视线,声音里哭腔浓厚,仿佛下一秒就要在男人面前梨花带雨哭出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是站在外面多雨的,也不知道怎么就摔了……”
说到后面,明忘哭得可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那个不小心被人把身子看了去的可怜虫。
何承看着他脸上和雨水混杂在一起的眼泪就觉得心烦意乱,动作粗暴的把手里的玩意儿往裤裆里一塞,也不管裤裆顶得快比天高,站起身来走到明忘旁边。
2黑紫、暗红的淤痕环绕着两颗被嘬得红肿不堪的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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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居高临下看着胀红着脸、一身湿漉漉的小哥儿。
单薄的衣衫被雨水打湿,如同一块很重的大布巾搭在小哥儿身上,将小哥儿的身形轮廓描绘得一清二楚。
何承听村里八卦的婶子聊过,说是明忘嫁进丁家以后,日子过得好极了,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细棉布做的,寻常在地里找食的庄户人家哪里舍得花好几百文扯一块细棉布来给儿媳妇做衣服?要知道,几百文可以当好长一段时间的嚼头了。
也只有在村子学堂里当先生、收了几十个学生束脩的丁秀才才舍得花这个大价钱给自己夫郎置办这样一身衣裳了吧。更别说,明忘还不止一身细棉布做的衣裳。
以前是村里的大姑娘和小哥儿羡慕嫉妒狠明忘嫁给俊朗书生丁永元。自从看到明忘穿细棉布衣裳之后,就连有些婶子阿婆说起明忘时,话里话外都酸得不行,恨不得自己年轻个几十岁,好把明忘代之替之。
可在何承看来,趴在地上的小哥儿身形单薄,消瘦得如同一颗在风雨中飘摇的文竹,浑身上下都是窄小一条,也就只有屁股上有些肉,其他地方,尤其是那一握小腰,窄得让人心痒痒,真想上手试试看是不是一只手就能掐住。
何承不是那些只会盯着人家新衣服看的浅眼皮子老太,他很敏锐的察觉到,或许明忘在丁家过的不是什么好日子。
这种想法,在明忘挣扎起身时,露出胸口更深处的青黑咬痕时得到证实。
黑紫、暗红交错的淤痕环绕着两颗乳头咬出一大圈,衬得中间两颗被嘬得红肿不堪的乳头像是被恶魔囚禁在黑暗牢笼中的纯洁之花。颜色这般深重,哪怕是自认为下手没轻没重的粗人,何承也不认为自己能在床榻上将自己的夫郎啃成这样。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那些印子都是丁永元故意用力咬出来的。
光是不小心瞟见的地方都伤得这般严重,何晨不知道,他没看到的地方又会多么触目惊心。
咬紧后槽牙,低声暗骂:“真他娘的畜生!”
骂完,何承沉着一张脸弯腰,把手伸到挣扎的小哥儿面前。
明忘抬头,一双水凌凌的眼睛看向大掌的主人,有些受宠若惊。这样在地上蠕动着实在不雅,明忘纠结一秒,将手搭在男人的胳膊上。
明忘声音颤颤:“多谢。”
男人一用力,就将清瘦的小哥儿架了起来,弄到了火堆边坐着。
不知道是不是明忘的错觉,有几个瞬间他离男人格外近时,他闻到一股浓厚的腥膻味,不知道是男人的体味,还是什么别的味道,臊得他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