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良平笑道:“你这个性子倒是做得出来这种事。”
“哪种?”谭马不自在,捡起袍子套上,两条长腿包裹在布料之下,长而匀称,“你又要骂我了?”
他背对谢良平,一手系扣子,细窄的腰若隐若现,垂感面料也遮不住屁股,那两瓣红彤彤,被谢良平抓揉的发红发肿,一边还留下指痕。
谢良平双臂敞开,不由感叹,“春光无限好。”
“只是近黄昏?”谭马接了一句,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觉得这句挺符合两个人。谢良平这把年纪,这个身价,可不就是近黄昏么。
小狗窝里没存粮,唯一的泡面也被谭马当夜宵吃了。百年前他还是个喜欢偷吃零食的小孩,自从有一年在健身房查验过BMI指数,发掘自己压线“正常”,他立刻吓得断了这癖好。
有人不喜欢太瘦的身材,但谭马对自己审美要求严格,他只能处于“偏瘦”和“屁股有肉”之间,超过丁点,他都觉得过分。
洗过澡出来,外面大雨也停了。
谢良平站在窗前,高大身影遮住半片玻璃,双手插兜,背景艺术而斯文。
谭马嘴干,拉开抽屉,翻出半包发潮的饼干,“要吗。”
谢良平回身,看见那袋没封口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饼干,眉头蹙起:“驹儿,爸爸说过,不要吃这种东西。”
“可我饿啊。”谭马一甩湿漉漉的黑发,双眼漆黑明亮,“你操我屁眼那么久,体力一点都没消减?太可怕了,你好像不是人类。”
雨后的天气还算清新,谢良平实在见不得儿子啃这个,拿起外套抱在臂弯:“走,爸爸带你去外面吃饭。”
谭马很久没和谢良平一起吃过饭,这段时间临近高考,更是忙的脚不沾地。
难得有一个机会放松,他去换了套衣服,和谢良平散步出门。
父子俩生的高大俊逸,少年郎五官漂亮,神采奕奕,浑身上下透出艺术生的浪漫,一双手绘运动鞋踩在脚下,东张西望都如偶像片。比起他的盛气,高出谭马半头的谢良平则是成熟儒雅,一身商务黑色,远望间久斩获爱慕眼光一片。
谭马个子不低,超出一米八,今年还有长高趋势。而父亲谢良平显然比他更高,身材也更具成熟男士的气度,画家出身的人自身带一股野玫瑰般的收敛,像一支冰封玫瑰,只有高温才能融化出最真实的欲望,使他们发疯,沉沦。
谭马就是谢良平的太阳。这支玫瑰从地平线将初日培[普*桃*郑*立]育成耀眼的日头,然后亲手摘下,把儿子活活操成自己的小骚玩意儿。
谭马爱谢良平,所以继父怎么对他,他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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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马无差别厌恶一切油哄哄的苍蝇馆子,自小养起来的习惯,总觉得脏。
谢良平是个神人,儿子在的地方他一年不来几次,照样能散步到隐蔽的私人招待厅,专门请浙菜大厨弄一桌子鲜饭。
跟谢良平出来吃饭,谭马永远是个小孩,不用在乎钱,想吃什么都点一遍。
浙菜几大有名,他要了龙井虾仁,西湖醋鱼,又来一份东坡肉,一个药膳汤,菜单放在谢良平面前,他一扫黑字,最后只微微一笑:“麻烦你,沏一壶开化龙顶。”
经理点过头,恭恭敬敬退去外边备茶。半点功夫茶师专门呈上来,一只年代久远的紫砂壶,茶水清澈远香缭绕,叶片一小圈立在其间,稀良珍品。
“菜待会上,尝尝爸爸最喜欢的茶。”谢良平手指叩桌,茶师会意,半跪向谭马方向,为他斟上一盏。
文人墨客喜欢喝茶的多,像谢良平这种把茶叶当家珍的收藏家,品味向来不差。
谭马抿了一口,茶香四溢,唇齿间似乎能品到叶片的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