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错觉,他们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侣。

而且,只差一点点,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对他来说,却像一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的呢,他记得,一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的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说,要不,我跟你结婚吧?

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

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么?

她说,你看啊,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

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了。

我不救你谁救你啊!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他望着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着朱旧的面,顾及少年的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他想解释的,可朱旧却阻止了他,说,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话到嘴边,竟然就缄默了。

也许是觉得,让她有这样的误会,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