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呢,连手都不让我碰!”

“那是因为你蠢,”特里基不耐烦地说,“你太执着于绅士的派头了。你当时要是狠狠心,直接办了她,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儿了。”

博伊德陷入沉默。

“干,还是不干?”特里基步步紧逼,“事成以后,她和钱包都归你,埃里克归我”

“你想清楚,那可是道斯的钱包,那小子比我还狠,跟亡命徒没什么两样,为了钱,宰了不少畸形人……你也看到她的钱包有多鼓了。”

几十秒钟过去,博伊德终于下定决心,一咬牙:

“行。”

“你让她去花园那套房子,”特里基说,“记住,我们不是道斯那样的亡命徒,能软着来,就别动刀动枪。”

“我主要是怕”

“没什么好怕的,”特里基平静地说,“你虽然失去了手指,但还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女人都喜欢英俊的男人。”

博伊德有些犹豫:“你没跟那小妞相处过……她好像对我的相貌不感兴趣……”

“上帝

啊! 特里基恨铁不成钢说,“你的自信心到哪儿去了?这么说吧,除非她是个瞎子,否则绝不可能选择埃里克!

话音落下,博伊德终于不再犹豫,答应下来。

他们拦住酒店的侍者,给了一些小费,让他帮忙转交三封信第一封信,在午餐时转交;另外两封信,则在晚餐时转交。

侍者连声答应,保证自己会完成任务。

交代完毕,特里基和博伊德就离开了。

走廊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清洁工推车碾过地毯的声响。

埃里克看着手上的书,眼神莫辨。

这是他从客房的书架上随手拿的一本书,只是因为她说可以“陪你

从未有人这样对他说过。出于好奇心,他留了下来。

这是一本平庸而乏味的小说。男女主角见面了,相爱了,他们像磁铁一样互相吸引,品尝彼此的唇、舌,互饮唾液。

然而,书到一半,他们忽然对彼此的爱情发起了质疑。你是否只爱我的脸?你是否只爱我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