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刚与李寻欢有过一面之缘。他方?才下山,带上?了他的剑,一步一步走在?雪地?里,雪落在?了他的身上?,被他的体温所融化?,又将?他的身体打湿。

李寻欢的马车自他身边过去,他撩起帘子,邀请他一起喝酒。

而他拒绝了。

他倒也不是对李寻欢拥有非常大?的敌意……阿飞这个人是野性生长的,他其?实是靠直觉在?生存,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还蛮可亲的,所以他并没有很警惕。

但他依然拒绝了,理由?是“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不喝”。

李寻欢笑了,然后做出?了一个很温柔的回答:“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①

所以之后,他瞧见了黑白双蛇,他就动手?杀了人,为?自己赚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那时候,他却并不喜欢酒的味道……只不过因为?那酒是他自己用钱买来的,他从来不浪费东西,所以他一碗一碗的喝着,喝得又快又急。

如今,他似乎已?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喝酒。

他转过身来,并没有去看乔茜,拉过了椅子坐下,又为?自己倒了一盏,修长的手?指抓住了酒碗。

乔茜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手?上?,雪白干净、修长有力……而且很稳。

阿飞和红大?爷都以快剑而出?名,他们的手?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相似之处,手?指都比正?常人要长,骨节更为?凸显,有一种冷硬的劲力……有那么一点暴戾,但是收敛得很好,指甲也都修剪得很短、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