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2 / 2)

,有几个侨商在律所等你和连律师,说你们卖的楼有问题。”

第68章 婚后除夕

路上林希微就跟连思泽通了电话,连思泽跟林希微保证:“我经手的绝对没有问题,能过我们审核的发展商怎么可能有问题,而且银行那边也没联系我们,如果有问题,贷款行肯定比我们先知道。”

林希微说:“去看看再说。”

连思泽说:“再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发展商有问题,也绝不在我们责任范围内,我们的法律意见书里应该都避开了此类风险。”

林希微先到了律所,她下车,只来得及跟司机陈淮越摆了摆手,就匆匆忙进了大楼,她在电梯里深呼吸,等出了电梯,她已经冷静下来了。

林希微接待完这几位商人,再看完他们签的合同,签名的律师一个是林希微,一个是连思泽,还盖了兴明律师事务所的章。

林希微说:“你们应该去找兴明,这不是我们签的名,薛先生,笔记鉴定很简单的,更何况风险本身就是原律所承担,我们更没有签字画押,没有承诺过离职后,原代理若发索赔,还由我们承担。”

“林律师,你们之前在兴明工作,兴明让我们来找你,我们是看在华侨办的面子上,没直接去律协、司法局举报你。”

其中一位是港商,他说:“现在香港什么情况,你们也知道,街上饭店都没人去吃了,大家都缺钱,我想把手上的楼转掉,可是这楼承诺 1995 年底将物业交付使用,到现在都还没封顶。”

另一位说:“当初买的时候,你们律师楼跟发展商承诺,打广告宣传增值回购的承诺,说什么一年后就会得到百分之二十或者更多的回报,现在呢?”

另一个甩出了一份“乡政府产权证”,不用听他谩骂,林希微就猜到这件事是杨兴亮做的。

这人说:“我跟他们都不一样,我的售楼合同是你们立达所的一个新律师签的,叫潘宁。”

林希微笑着道:“您签合同的时间,她已经离开我们律所了。”

“林律师,你刚刚不还说,律师责任律师楼承担么?”

“可是,这份合同不是她在职期间签的。”

“我不知道,反正当时我就只知道她是你们立达所的律师,今年《律师法》也生效了。”

连思泽来了之后,他们更是一窝蜂涌了上去,但连思泽不善交际,不怎么会说话,一张脸憋得通红,只说:“这不是我的签名。”

他越是气,这几位商人越要围攻他,就是要连思泽赔钱,连思泽的眼镜都摔在了地上,他急得本来就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更是糟糕。

港商换成了粤语,总归就是不太好听的话。

林希微在想要怎么办,她也没去帮连思泽解围,她不确定连思泽有没有干过,而且,思泽说他想离开,说她坏也好,她和思泽都该好好冷静,思泽也该想清楚,他想离开,那他怎么开拓业务?

林希微也要想想,她离开兴明时,还有没有留下其他的定时炸弹,她当时接下的楼盘,离开时直接转给了杨兴亮做。

司法局记录了她何时从兴明退伙,她创立新所也登报了,可是这些购房者并不清楚,他们不请专业人士,也没地方查。

没多久,林希微的办公室又来了一纸通知,让林希微去律协解释清楚,有银行投诉了她在兴明时做的不动产抵押见证发生了纠纷,银行方认为她违背律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