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金制的戒圈比起银戒更不容易被氧化。
几个月过去,即使我完全无心打理,不像过去一样常常用擦银纸反复擦拭那枚我和他一起DIY做的银戒,铂金戒指依然如新戴在我手上的第一天闪亮。
只不过,这戒指声纹所代表的内容也与铂金一样不会褪色。
我恨他,我是恨林决明的,我在心中一遍遍地告诉我自己。
而且以林决明的性格,他应该……也不会去把这个标记洗掉吧。
这个想法就像是溺水时,身旁垂下的一根绳索,我将全身都衣依附在这根绳索上,让它带着我离开使人窒息的海水,肺部重新获得新鲜的氧气。
“沈芥……沈芥?”黎少祺的声音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我这个溺水者好不容易顺着绳索回到岸边,此刻虚脱地躺在岸边,猛然被声音拉回现实。
背上都是冷汗,手脚快要和冰冷的金属同一个温度。
“抱歉,就是……”我虚脱着抬起嘴角,试图勾勒出一道笑容,“猝不及防听到有些吓人吧。”
黎少祺垂着眸沉默了会儿,而后说:“但是这项手术依然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即使它现在还不那么完美。”
“大概是因为世上总有那么些人,不自由,毋宁死吧。就像章鱼断腿求生,明明章鱼痛觉是人类的数倍,但它们遇险会好不容易地断开。”他说着,嘴角露出了一道讥讽的微笑,“可惜,我是个胆小鬼。”
气氛有些压抑,黎少祺裹紧身上的薄衫,和我打了声招呼,进房间去收拾行李了。
我在外帮忙将刚才吃剩的包装纸都捡进了垃圾桶,又将果盘洗净放入碗橱。
做完一切之后,我又忍不住打开社交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