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2)

《<中国名画集>序》

古雅作家“能雅而不能美且壮”

若夫优美及宏壮,则非天才殆不能捕攫之而表出之。今古第三流以

下之艺术家,大抵能雅而不能美且壮者,职是故也。以绘画论,则有若

国朝之王翚,彼固无艺术上之天才,但以用力甚深之故,故摹古则优,

而自运则劣,则岂不以其舍其所长之古雅,而欲以优美宏壮与人争胜也

哉?以文学论,则除前所述匡刘诸人外,若宋之山谷、明之青邱、历下,

国朝之新城等,其去文学上之天才盖远,徒以有文学上之修养故,其所

作遂带一种典雅之性质。而后之无艺术上之天才者,亦以其典雅故,遂

与第一流之文学家等类而观之。然其制作之负于天分者十之二三,而负

于人力者十之七八,则固不难分析而得之也。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美之“第一形式”与“第二形式”

“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杜甫《羌村》诗)之于“今宵剩把

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晏几道《鹧鸪天》词),“原言思伯,甘

心首疾”《(诗?卫风?伯兮》)之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

憔悴”(欧阳修《蝶恋花》词):其第一形式同,而前看温厚,后者刻

露者,其第二形式异也。一切艺术无不皆然。于是有所谓雅俗之区别起。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第二形式能使“本不美者”获得艺术价值

虽第一形式之本不美者,得由其第二形式之美(雅)而得一种独立

之价值。茅茨土阶与夫自然中寻常琐屑之景物,以吾人之肉眼观之,举

无足与于优美若宏壮之数。然一经艺术家(绘画若诗歌)之手,而遂觉

有不可言之趣味。此等趣味不自第一形式得之,而自第二形式得之,无

疑也。绘画中之布置属于第一形式,而位笔使墨则属于第二形式。凡以

笔墨见赏于吾人者,实赏其第二形式也。此以低度之美术(如法书等)

为尤甚。三代之钟鼎,秦汉之摹印,汉魏六朝唐宋之碑帖,宋元之书籍

等,其美之大部实存于第二形式。吾人爱石刻不如爱真跡,又其于石刻

中爱翻刻不如爱原刻,亦以此也。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古代北方诗人与“欧穆亚之人主观”

若北方之人,则往往以坚忍之志,强毅之气,持其改作之理想,以

与当日之社会争,而社会之仇视之也,亦与其仇视南方学者无异,或有

甚焉。故彼之视社会也,一时以为寇。一时以为亲,如此循环,而遂生

欧穆亚(Humour)之人主观。《小雅》中之杰作皆此种竞争之产物也。

且北方之人不为离世绝俗之举而日周旋于君臣父子夫妇之间。此等在在

界以诗歌之题目,与以作诗之动机。此诗歌的文学所以独产于北方学派

中,而无与于南方学派者也。

《屈子文学之精神》

诗人的人格与其作品的关系

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

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

大之文学者,殆来之有也。

《文学小言》

“画之高下,视其我之高下”

夫绘画之可贵者,非以其所绘之物也。必有我焉以寄于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