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者,皆形式而非材质也。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优美”与“宏壮”的区别
美学上之区别美也,大率分为二种:曰优美,曰安壮,自巴克及汗
德之书出,学者殆视此为精密之分类矣。至古今学者对优美及宏壮之解
释,各由其哲学系统之差别而各不同,要而言之,则前看由一对象之形
式不关于吾人之利害,遂使吾人忘利害之念,而以精神之全力沉浸于此
对象之形式中。自然及艺术中普通之美,皆此类也。后者则由一对象之
形式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太不利于吾人,而又觉其非
人力所能抗,于是吾人保存自己之本能,遂超越乎利害之观念外,而达
观其对象之形式。如自然中之高山大川、烈风雷雨,艺术中伟大之官室、
悲惨之雕刻象、历史画、戏曲、小说等皆是也。此二者其可爱玩而不可
利用也同。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眩惑”与“优美”“壮美”相反
至美术中之与二者(按,优美、壮美)相反者,名之曰眩惑。夫优
美与壮美皆使吾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者:若美术中而有眩
惑之原质乎,则又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活之欲。如“■
■”“蜜饵’,《招魂》《启》《发》之所陈,“玉体横陈”,周昉仇
英之所绘,《西厢记》之《酬柬》、《牡丹亭》之《惊梦》,伶元之传
《飞燕》,杨慎之赝《秘辛》:徒讽一而劝百,防止沸而益薪,所以子
云有靡靡之诮,法秀有绮语之诃。虽则梦幻泡影,可作如是观,而拔舌
地狱专为斯人设者矣。故眩惑之于美,如甘之于辛,火之于水,不相并
立者也。吾人欲以眩惑之快乐医人世之苦痛,是犹欲航断港而至海,入
幽谷而求明,岂徒无益,而又增之。则岂不以其不能使人忘生活之欲,
及此欲与物之关系,而反鼓舞之也哉?眩惑之与优美及壮美相反对,其
故实存于此。
《红楼梦评论》
自然美:“总为自家生意遂,人间爱道为渠媚”
落落盘根真得地。涧畔双松,相背呈奇态。势欲拼飞终复坠,苍龙
下饮东溪水。溪上平罔千疊翠。万树亭亭,争作拏云势。总为自家生意
遂,人间爱道为渠媚。
《苕华词?蝶恋花》
时、空、因果,“知物之式”
笃生哲人,凯尼之堡。息波众喙,示我大道。观外于空,观内于时。
诸果粲然,厥因之随。凡此数者。知物之式,存于能知,不存于物。匪
言之艰,证之维艰。云霾解驳,秋山■■。赤日中天,烛彼穷阴。丹凤
在霄,百鸟皆暗。谷可如陵,山可为薮。万岁千秋,公名不朽!
《汗德像赞》
“天眼所观,万物一身”
觥觥先生,集其大成。载厚其址,以筑百城。刻桷飞甍俯视星斗。
懦夫骇焉,流汗却走。无眼所观,万物一身。搜源去欲,倾海量仁(原
注:但指其学说言)。嗟予冥行,百无一可。欲生之戚,公既诏我。公
虽云亡,公书则存。愿言千复,奉以终身。
《叔本华像赞》
“一切物之自身,皆意志也”
叔本华于知识沦上奉汗德之说,曰:世界者吾人之观念也。一切万
物皆由充足理由之原理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