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2 / 2)

书记的原意,说巴金“不得好死”,并把这四个字用在标题上。那时,正好是巴金老人在病床上度过百岁寿辰。

聊可宽慰的是,这次他们暂时没有对付巴金老人。我把他们朝我这边引了一引,好让中国读者少看一次鞭挞百岁尊长的凄惨图景。

我曾请教过两位北京的法学家:我没有收受过所谓“豪华别墅”的寸土片瓦,他们却在国家的官方媒体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造谣诽谤,海外媒体大量转载,结果反而是我败诉,他们胜诉,中国的法律就这样了吗?

一位法学家说:“这可能是操作上出了问题。你有名,却也只是一个外地的个体文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北京来起诉政府主管的机关公务人员,也不摸一摸水浅水深……”

另一位法学家打断他,说:“更可能是法学观念上的问题。不少中国法官相信了一种时髦的说法,认为中国名人不够成熟,因此法庭应该故意容忍一些诽谤,促使名人成熟。”

“百岁老人也不够成熟吗?”我问。

他们一愣,随即苦笑了。

我随即正色说了一段话 :“中国名人确实不够成熟,但肯定要比中国法律成熟。因为在名人受难的时代,法律没有出现。法律重新下地走路,还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当然,比名人和法律都成熟的,是那帮人。”

有人说,不管是为巴金老人还是为了我们自己,都不必反驳那帮人。

美籍华人陈栎之先生送来一副漂亮的对联:

清雅之口,何必驳难无稽之谈;

超世之笔,岂可描画驱鬼之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