拢着,大腿缝里的精液滚烫,像是胶水一样让他分不开腿。

那一小块被咬在嘴里的布已经被口水打湿了,颜色明显深于周围一圈,孟诩坐在床尾,将甘云的足放在了阴茎上面。

他刚刚才兴奋地发完了消息,把手机胡乱往外面一扔,然后用手压着甘云的脚背,感受到手心的颤动后,索取着属于另一人的温度和柔软::“叔叔,踩我。”

孟诩都觉得自己大概有奇怪的性癖,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他老子,因为他老子做爱时从来都不避讳着年幼的他,以至于孟诩曾经对性爱十分唾弃厌恶,也从来没和哪个人上过床。

遇到甘云纯属他意料之外,男人像是有什么魔力,他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着迷了,后面更是像蠢货一样出谋划策,又在不久前主动去查甘云的过往,把那些人又教训了一顿。

不只是他,牧原,贺惇,哪个不是着了迷?

要是在之前有人告诉孟诩他会和牧原他们抢男人,孟诩绝对会嗤之以鼻,并且将那人从头到尾贬低一番。

什么眼光,竟然把他说成了这种拘于情爱的人。

但是现在……孟诩不得不承认,看见甘云更喜欢自己,更亲近自己,他会高兴上一整天。

这样说虽然很无耻,但是孟诩的性启蒙在甘云身上,当然他没有用孟父对他的情人那一套,那样根本不是把人当人看,而是当可以肏弄的畜牲,性奴,是真真切切地把她们当跪在地上爬走的母狗。

比起孟诩小时候所看到的那些,现在他做的这些已经很温和了。

在他发号施令的下一秒,原本只是被放在性器上的足下意识往下一踩,足心都抵在了那富有弹性的阴茎上。

甘云的脚交叠着,连塑料的厚度都比不上的丝袜完全阻挡不了从性器上散发出的热意,滚烫到甘云像是被烫伤似的,条件反射地要缩回去,只是被孟诩的手压着脚背所以这个动作没能完成。

这些男主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外表各有各的帅,但是阴茎都长的刚好在普通人的承受极限上,因为两只脚是交叠的状态,所以只压住了半根阴茎。

孟诩舒爽地喟叹一声,手指扣住甘云的脚踝一片,高高抬起脚,然后又放下去,让足心正好踩在了龟头上。

接着,他继续诱导道:“就是这里,踩这里叔叔,唔,好舒服,太舒服了……”

甘云双手抓着被子,微微抬起腰,满眼的泪水而看不清孟诩的动作,只能随着他的话而在脑海里构画出一个令人羞耻的画面。

孟诩说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但是现在实在有点没力气了。

甘云抽噎了一声,用舌头将衣服推出来,那一小截浸满涎水的衣摆就湿答答地贴在他的下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