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诩…疼,不要,不要动……”
他的大腿已经被孟诩之前的交媾摩擦到破皮红肿,精液不仅多还十分粘稠,就算是清水流过都会产生刺痛。
丝袜再柔软也是外物,孟诩没有把自己的性器磨疼,却忽视了甘云的感受。
大腿内侧丰腴的肉是人体最娇嫩的地方之一,一连片白嫩的肉都是红的,没有被白丝和精液盖住,在互相挤压的大腿肉之间,就像是还没熟透的红石榴被隔膜遮住,有一种垂涎的美感。
孟诩停下扯弄甘云脚的动作,他的视线只是往上抬了一寸就看到了那点红色。
他轻轻地放下甘云的足,用手擦拭着那点之前故意不擦的精液,他的手指也算轻柔,但是依然让甘云疼得哆嗦。
他好像……有点吃不了苦了。
孟诩俯身下去,滚烫的掌心压在了乳尖上,他问:“叔叔,哪里痛?”
“下面,”甘云有些委屈,这种疼比直接抽他一巴掌还难忍,更何况孟诩还没有解开他前面的贞操带,“哪里都疼。”
怎么这么会撒娇啊?孟诩咽了一口干涩的空气,将甘云脸上的泪珠都舔走:“那我们就不做这个了,等以后再来做,叔叔,我帮你把丝袜脱下来,给你抹药好不好?”
甘云点点头,又有些不放心地让孟诩动作轻点。
这丝袜看着合身,但其实也是被撑开的,甘云一身皮肉敏感,穿久了脱下来时全是小小的红印子,孟诩两只手小心翼翼地勾着丝袜,屏着呼吸开始脱。
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等孟诩将丝袜揉成一团丢在一边时,压住甘云的膝盖一看,大腿内侧几乎没有好肉了。
原本牧原吸吮出来的青紫印子就有,再加上刚才孟诩弄上去的,看起来实在凄惨,也难怪甘云忍不住叫停孟诩。
孟诩弯下腰,钻到甘云摆出的M型腿型间,然后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在那片湿汗的软肉上。
他用舌头一点一点地舔,弄得甘云又痒又热,提起腿想要把他踢开,但是这样做没什么效果,甘云只是踢在了结实的腹肌上,而腹肌的主人连晃都没有晃一下。
孟诩越来越过分,舌头上的口水不再是口水,而是会灼烧皮肤的毒液,不痛,却让甘云热的浑身发烫。
等孟诩终于将所有红色的地方都舔干净时,甘云已经化成了一摊水,抽抽噎噎地拧着自己的衣服。
他看起来哭的那么惨,但是前面却把贞操带撑了起来,淫液兴奋的从尖端的一个小孔里溢出。
孟诩抹了把脸,下床去给甘云拿热毛巾擦腿上药。
【作家想说的话:】
在想后续要不要写脐橙
思考JPG
忘记入V了
病怏怏的身子见不得人,关在那密不透风的卧房里(新世界)
甘家大宅近来有两件事,一件是那位病骨支离甘家大公子又给救活了,真是应了那句“生不如死”;一件是为了给这位大公子冲喜,甘家斥重金买回来一个八字刚好和大公子相生的姑娘。
这不,连说媒和聘书都省了,直接下了礼,算是把人给买了回来。
姑娘三天前才找到的,三天后就抬着轿子把人迎进府里,真是让人一阵唏嘘。
说起这位命运多舛的大公子,那也是叫人唏嘘的。
大公子名叫甘云,是甘家的嫡长子,也是最受宠的一位公子,但因为身体病弱一直被养在后院里,病怏怏的身子见不得人,关在那密不透风的卧房里,多数时候都是病榻缠身。
而他之所以身体这么弱,也全因他那位风流倜傥的爹,也就是甘家主人,甘老爷。
这甘老爷是个多情人,他名唤甘渚,早年在外面那叫一个风流,而甘云的生母冷蓁蓁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