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1 / 3)

当年洛河上下十?一处堤坝陆续修建,做为上官的沈栋本?就?不?可能处处明察秋毫,再加上吴游方与梁伯同蛇鼠一窝,蒙蔽视听,第一条罪状还有可宽宥之?处,但这第二条缘故,却让沈栋没有翻身的可能。

刑部与拱卫司先揪出了水部司主管堤堰营造的员外郎黄宇,黄宇不?堪用刑,又指认了上官徐星,经由徐星之?口,这数万死伤灾祸的最?大罪过落在了沈栋身上。

据徐星交代,洛河决堤是因万宁县名叫德盛的一家商号而起。

这家商号主营木材、石料,得知万宁县要修筑堤坝,一早便上下疏通关系想独揽供应,其商号主人邱澄年富力强,野心勃勃,先找到了知县吴游方,又经吴游方之?手找到了蒲州刺史廖轩亭,得知修筑堤坝需要的手续公文极多之?后,又打起了工部水部司与都水监使?者的主意,最?终,连工部侍郎这样的大人物都被他献银笼络。

万宁县境内五处堤坝拨银十?五万两,按照沈栋的营造设计,这十?五万两落在实?处,建成后足可用十?数年不?毁,但邱澄一早打好了筑堤款套利的主意,先明面上按流程收款供应,再私下里向各位主官献银补偿,万宁知县与一众胥吏获银八千两,都水监使?者梁伯同三人获银也足万余两,蒲州刺史廖轩亭一人得银九千两,工部水部司更是占了大头,底下经手批文的低等官员千余两便可打发,水部司主官徐星一人得银万两,而据他所言,为了让他的上官沈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沈栋一人便得银两万两。

十?五万两银子,光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便贪得半数,再加上克扣河工工钱,用料以劣充好,真正用在修筑河堤上的银款只有四万两不?到,德盛商行的邱澄不?仅与各级主官攀上了关系,所得亦丰。

一众官员胥吏下狱之?后,行贿主犯邱澄对一切罪行供认不?讳,但他交代并未见过沈栋,沈栋的赃款乃是由徐星进?献,不?仅徐星和邱澄指认沈栋,水部司和都水监的其他官员也将矛头指向了沈栋。

水部司员外郎何启祥与都水监另一使?者夏进?忠,举证沈栋在河堤修筑期间有渎职之?嫌,并列出数条罪证,正好与徐星的指控吻合,在此等大案之?前,整个?工部以及水部司无人为沈栋说话?,而其他涉案较轻之?人,也或多或少将责任推在沈栋身上,唯一为沈栋鸣不?平的戚明喆,在徐星与黄宇几人的攀咬之?下被举家下狱。

沈栋自?不?会认这等脏罪,便是长安内外的百姓也替他请命喊冤,但随后,拱卫司在沈府之?中?搜出了开元钱庄的券契,契券用的是沈栋私印,署名乃沈栋表字“敏行”,更明明白白写着沈栋于景德二十五年九月十八存银两万两,而一年前的九月十?八,正好是沈栋回长安述职之?时?。

开元钱庄在长安城名声不?显,将钱存在那里可谓十?分隐秘,而契券被发现之?后,当时?的钱庄账房韩煦清往大理寺作证,证明前一年九月的确是他亲自?接待的沈栋,当日的钱庄伙计们也多有印象。

人证物证俱在,沈栋之?罪无可辩驳,坊间替他喊冤之?声也散了大半。

后来沈栋死于重刑,邱澄被夷三族,徐星、廖轩亭、梁伯同等贪赃巨大的主犯皆被判抄家灭门之?刑,戚明喆一众低等官吏,也是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再偶有存疑之?声,也湮灭在了长安城肃杀的血色之?中?。

那之?后的许多年,因这两万两银子,沈栋的身后之名江河日下。

姜离心底一阵惊震,如今在查秦图南的案子,却查到了开元钱庄,还刚好是十?三年前的证物,世上有这样的巧合吗?

陆承泽吩咐完拱卫司属下,忙不?迭回身,“让姑娘久等了,快请”

陆氏从前也是长安鼎盛之?族,府邸前后五进?,亭台楼榭朱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