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的时候,总编问我要做销售还是编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编辑。总编问我为什么,我很豪爽的一挥手说,总编我不怕告诉你,我林涵从小立志访遍天下猛男,总编你就圆了我这个心愿吧!

当时总编就被我的豪言壮语唬得一愣一愣的,在加上我曾经在香港报社实习过还算辉煌的业绩,当即拍板让我留下来了。可怜的总监,他现在一定很后悔吧?

开始做得还挺有乐趣的,我喜欢一边采访各行各业的精英一边想象,如果我再次见到家谦会是个什么情形呢?那个时候我一定要穿上我最最满意的那套香奈尔套装,化一点淡妆,在镁光灯下对他很淑女的微笑,跟他讨论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采访过后站起身来和他礼貌的握手说再见。

我经常这样自欺欺人的然后暗地里偷着乐。当然,这是建立在我确信家谦不会回来的基础上的。其实要知道家谦的消息并不困难,现在科技发达,只要我打开电脑爆肚一下,关于“程家谦”这厮的消息就源源不断的出来了,数一数,好几十页呢!

“程家谦,美国XXX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程家谦同学成为美国XXX大学第一位拿到奖学金的华人学生”……“程家谦任职美国ABCD银行CEO,冲破笼罩在亚裔头顶的玻璃天花板”……

家谦确实印证了他当年说的话没错,每每我看着网页上那一条条关于他的光荣事迹时我就会想,果然是老娘当年挑的男人没错!老娘的眼光真是好啊,然后就傻傻看着屏幕上的人在桌子底下笑出声来。

这样多好啊!这样多好啊是不是?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怀念,老天啊!就让家谦活在我的记忆中永垂不朽吧!我仰天高呼。

可为什么又要让我见到他呢?

总编大人又颠颠地在我面前走过,我看着他日渐肥胖微微秃顶的身影在心里默默的说,放心吧总编,我很快就自动自觉的收拾包袱滚蛋了,您就放心吧!

总编那边好应付,“怡红”这边可没这么好过了,晚上接待客人同志们的时候我也是呵欠连天,弄得好几个比较熟一点的客人都悄悄把我拉一边问是不是晚上磕药了。

……靠!我林涵是正宗良民啊!怎么会做这事情,我平时连咳嗽水都不喝的。

最后还是飘飘看不下去了,接走客人,把我给打发一边了。我郁闷的坐到吧台,李萧萧笑嘻嘻的给我倒了杯牛奶,我就呆一边慢慢的啜起来。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都快把人的心从嘴里给癫出来了,纯白色的牛奶放在桌上被忽闪忽闪的舞台灯给渲染得跟杯鸡尾酒似的,真是堕落啊!

当小鸡头都快当三年了,我想我还是没习惯这些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当初老妈不是走的这么早,恐怕我现在还真只是一不得志的小编辑,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但是我身边会有家谦……我闷闷的跟李萧萧打了个招呼说我出去逛一圈,然后就离开了这个混混场所。

大堂中灯火通明,巨大的水晶吊饰悬在半空,折射出来的灯光有些冷清,大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几对情侣偎依在卡座中呢喃。我沿着墙壁低着头慢慢的走着,从刚才极度喧闹中出来一时倒有些不适应了,我仿佛还听得见那些乱七八糟的音乐,耳膜还在突突的跳着,忽然一阵争执身传入我的耳中。

“先生不好意思,这里真的没什么林小姐,您找错地方了。”

“不可能,我昨天还在这里见到她!她叫林涵,请你帮我找一下好不好?”

我一个激灵,赶紧缩一边去,然后悄悄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形势。门口柜台站着一个高挑的身影,我正好可以看到他的侧脸。上次匆匆一瞥太过匆忙,我都来不及看清楚他的样子,现在要趁机看个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