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定然早已困倦睡着,沈初夏必须得先给孩子们洗脸宽衣,熄了灯才能去忙自己的事情。
这个过程,最少也要半刻钟。
因此,沈初夏昨晚即便一口气都不喘,她也得在亥时半,才能进入厨房,泡上小米,备下小菜,预留好今日全家的早膳。
以沈初夏的麻利,准备早膳大约需要一刻钟。那么,等她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最起码也该是亥时三刻。
所以我才确定,沈初夏是昨晚亥时三刻,才去后院投放了鸡食和猪食。
老先生方才不知有没有仔细观察过后院,后院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便是地面,亦留着清扫痕迹。并且,很多被整理好的东西,明显都是白日里需要经常使用的。
普通农户,经常使用的农具杂物都会随意堆放,并不精细整理收拾。而沈初夏爱干净,这定然是她日常的生活习惯。
可就算做惯了这些,也还是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以沈初夏的麻利程度和细致,昨晚亥时三刻给鸡和猪投食,又认真打扫整理整个后院,至少需要大半个时辰。
那么亥时三刻后推大半个时辰,不是子时半又是什么?
如果凶手在沈初夏去后院前便潜入,势必会被沈初夏发现,那他就没有机会先勒死孩子们了。
可见,凶手乃是在亥时三刻之后,才潜入行凶杀人的。
我想问问老先生,倘若您是凶手,可会先将其他人都杀死,然后坐在屋子里,或在院子里闲逛,一直等到沈初夏喂鸡、喂猪,把后院全部打扫干净回来,才将其勒死?
不会,肯定不会!
不管谁是凶手,都会在杀死老人和孩子们之后,直接跑到后院去,将沈初夏勒死当场。
而即便凶手从身后突然袭击,沈初夏也会垂死挣扎,手脚总会碰到点东西。那样的话,后院还如何保持眼下的整洁干净……”
第11章 她为什么不呼救?
林墨:“勒死两名幼儿不过分分秒秒之事。所以我能断定,昨晚在沈初夏离开后院之前,凶手都还没有来。凶手潜入的时间,跟沈初夏返回卧房的时间几乎前后脚发生。
这就是我确定凶手潜入和被害人遇害时间的第二条有力证据。
也就是说,昨夜子时半前后,凶手潜入沈初夏家中,在那个时间段,先后杀死五名受害人的假设成立。
至于我为什么说凶手子时离开东柳村,那是因为富民县东柳村有几名解甲归田的官员,子时一过便会宵禁。届时,东柳村村口会有人巡逻。
倘若凶手那时候四处乱跑,势必引起巡夜人的怀疑,他还怎么顺利跑回西柳村来行凶杀人?
老先生若是不相信我的分析判断,可以去东柳村财主家问问,看看李文修昨夜是不是整晚都夜不归宿?
其实也不用问,东柳村距离西柳村不过五六里,便是我,一刻钟也走到了。眼下都过去了一个多时辰,难道村长派去通知李文修的人是在半路打瞌睡,现在还没有走到?
只怕村长派去的人,眼下还在东柳村到处寻找李文修吧?
虽然我猜不透五六里路李文修为何会走了足足半个时辰,但这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所以暂时可以忽略这一点。
倘若老先生对此有异议,便等刘捕头将凶手抓捕归案后,亲自去审问李文修,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