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是长得挺好看的,从小打大跟他告白过的男生女生数不胜数,到了国外更多,还有很多是想要一夜情或者长期约炮的,只不过凌越经历了父母的事之后心力交瘁,没工夫谈恋爱,都拒绝了。

就因为他的脸吗?所以霍以丞也想和他来一段?这值得吗,花那么多钱呢?

“霍以丞,你现在出息了啊?”凌越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个。

当时霍以丞神情好像有些怔忪,黑眸里带着点惊诧,说:“你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凌越挑眉笑了笑。

漂亮的青年站在那里,虽然经历了那么多事,神态却还带着霍以丞熟悉的那种神采飞扬,“校草,学神,哪个名头不值得让人记住了?”

然后霍以丞也很轻地笑了一下。

凌越:“你想和我一起多久呢?”这么多钱呢,感觉时间短了都不划算。

霍以丞不太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老老实实道:“一辈子。”

凌越眼睛睁大了一点,一辈子?好家伙,买断啊这是!

虽然那么多钱,买断也确实挺应该的。

“我答应你。”凌越缓缓说道,“不过,如果你和别人在一起了,我们的关系就不做数了,要提前告诉我,我会把钱还你。”

霍以丞的眼睛骤然亮了,黑眸神采奕奕的,根本没在意他后面的话。

“我……我带你去吃饭?”霍以丞兴奋地脸都涨红了一点,只不过因为五官冷峻和肤色较深,别人看不太出来。

“行。”凌越点头,从此以后,这位就是他金主了。

第一次吃的是意大利菜,凌越不是很喜欢,但他没说,毕竟要顾及金主的喜好。

谁能想到一个月后,他已经可以对金主说出,不喜欢什么,更喜欢什么的话。

可想而知,这些天霍以丞对他到底有多纵容。

而且,凌越以为这种关系都建立在肉体上,他一直很好奇做爱的事,据说会很舒服,霍以丞身材很好,所以也挺期待的。

然而霍以丞根本就没提过要和他做爱,平时两个人最亲密的互动就是躺在一张床上睡觉了,手都没结结实实牵过。

凌越坐在车上,思绪有些纷乱,神情带着点迷茫。

他也是第一次被包养,没什么经验,别的金主和情人之间,也是这么相处的吗?

勾八大又怎么样我都吃不到,有跟没有都一样……

【作家想说的话:】

会有肉的(握拳)

凌越会答应霍以丞的原因,除了他的长相很符合他的审美,还有一个就是,他在高中的时候,曾经见过霍以丞的“英雄事迹”。

他的父母是在高二之后才开始明着撕破脸皮,在那之前,虽然和父亲不亲近,但是被母亲养的很好的凌越,还是一个胆大又调皮的小少年。

有一次他想看的一个画展,只在工作日开放,凌越便逃了课,翻墙跑出学校准备打的过去。

路过一条巷子的时候,他看见了请病假的霍以丞,应该是病好了准备回来上课。霍以丞专注地看着箱子里被遗弃的猫咪,手里还拿着手机在打电话,凌越听他叫了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人来,心想着这人还挺有爱心。

之后还有一次,凌越去写生的时候,又看见了霍以丞,平时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人,正一脸阴沉,凌厉的黑眸透着狼豹一样凶狠冷意,出手迅捷地揍着他手上拎着的人。

从围观人们的只言片语听出来,是一个男的假装是女孩儿的丈夫,实则是人贩子,假装情感纠纷想拐人,那个女孩一直在哭喊,但周围的人只有霍以丞出了手,人贩子想持刀伤人,就被他揍了。

所以凌越想,这样一个人,就算对他有想法,肯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