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4)

过红楼一梦耳。”又另有批说:“红楼,梦也。”“红梦”是富贵生活的象征,则书名《红楼梦》其实也就是“繁华成空”的意思。所以,故事的结局是“家亡人散各奔腾”,是“树倒猢狲散”,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在续书中被改变了。贾府虽也渐渐“式微”,却又能“沐皇恩”、“复世职”,还预期未来说:“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第一二○回)这就根本说不上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了。倒是宝、黛、钗的恋爱婚姻,有点像一场梦幻。所以如果全书依照续作者的思路,小说只能叫《良缘梦》之类书名才合适。毕竟大家庭的荣枯,与恋爱婚姻的成败并非一回事,其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说到这里,我想起当年拍成电影,由徐玉兰、王文娟主演的越剧《红楼梦》,它就是部典型的《良缘梦》。当时反响强烈,至今余音不绝。这首先得归功于编剧,他在原著和续作两种不同思路中,敢于只取其中一种而舍弃另一种,他按照续书中写宝、黛、钗的封建婚姻悲剧为主的发展线索去编写,于是前八十回中,凡与这条线关系不大的人物、情节,都一概舍弃,诸如甄士隐和香菱的故事,包括贾雨村、秦可卿之死与大出殡、元春省亲与修建大观园、刘姥姥进荣国府及游园、众姊妹结社赋诗,二尤姊妹的悲剧、探春的兴利除弊、抄检大观园、晴雯之死、迎春受包办婚姻之害等等,都一律砍掉,也不管它在雪芹原来构思中有多么重要。在处理钗、黛间的关系上,也扬黛抑钗,暗示彼此是“情敌”,绝不提她们经过一段含酸的你讥我讽后,互相以诚相待,倾吐内心真实的想法,以释往日的疑虑与误会,从而结成了“金兰”友谊的情节,如《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第四十二回)或者《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四十五回)等章回,为的就是与表现钗欲取黛而代之的思路一致。越剧就其本身而言是成功的,但也不过在《孔雀东南飞》、《梁祝》、《西厢记》、《牡丹亭》等作品外,又增加了一个写封建恋爱婚姻的故事;若就雪芹原作的构思而言,则应该说是一种颇为彻底的篡改。

但这样的篡改,责任不在编剧而在续书。既然最终要写成恋爱婚姻悲剧,还要前面那许多与此无关的人物情节何用?前几年南方又新编越剧《红楼梦》,想在前面增加那些被旧编越剧删去的部分,诸如元妃省亲之类,以为能够丰富内涵,接近原著,其实只能增加枝蔓,成了累赘。我一听到消息,就断言吃力不讨好,非失败不可。果然,新编的不及旧编远矣。

周雷、刘耕路等编剧,王扶林导演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也是只想保存一种思路,与越剧相反,他们选择了尽量寻找雪芹原作构思之路。这样,占了三十集的前八十回情节,尽管改编的艺术功力不高,也还是让许多未认真读过原著的人以一个全新的印象,反映甚好。最后六集是八十回后的情节,他们探索着一条崎岖难行之路:根据某些红学家的一些探佚看法来编,这当然很难讨好,不被普遍认可,还招致非议,却也普及了一点红学常识:原来《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所作,它本来还有另一种与我们能读到的很不一样的悲剧结局。

总之,续书让黛玉死去、宝玉出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但悲剧被缩小了,减轻了,其性质也改变了,且误导了读者。

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

曹雪芹在创作上有个崇高的美学理想,或者叫美学原则,是许多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所未能意识到或者即使意识到却达不到,或者不能自觉地去遵循的,那就是要竭力追求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高度统一、完美结合。因此,不同的作者在运用文学艺术创作所必不可少的虚构时,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