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颂与有荣焉:“那错不了。”转身招呼所有人入座,另一边岑翊宁也回来了,身后跟着个服务生,他低头和服务生耳语几句,点点头,看口型是在说“谢谢”,没几分钟,外面就开始传菜了。

这顿饭吃到九点多,整个过程都挺圆融,不冷场不尴尬,或许是托蒲欢的福,也或许大家同为夫妻俩的朋友,性格方面本就有共通之处,可蒲欢还是隐隐觉得,岑翊宁是他们中最特殊的一个。

倒不是说他看起来不像会和成颂做朋友的类型,相反的,他非常温和,跟谁相处都融洽,如果将蒲欢比作万金油,那他就是一杯无色无味的白开水,能与各种口感的饮品混合,不冲突,不出错。某种程度来说,他和蒲欢相似,却又迥然不同。

正如蒲欢暗中观察所得出的结论,他是个无法三心二用的人。安静地进食,吃相斯文,不发出多余的动静;不太碰油腻的食物,偏好素食和清炒类,但也控制了量,更主要的是,一旦他开口说话,或别人把话题抛向他时,他就会放下筷子专注应答,话题结束再继续吃。

并且不玩手机。这在现代人身上可是难得一见的珍稀品质,一顿饭下来完全不摸手机的人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以至于蒲欢都有点不自在,感觉自己对眼前的现世缺乏应有的尊重,任凭倒扣在桌上的手机玩儿了命的震,最终被岑翊宁善意提醒:“手机响了。”

“没事,不用管。”

他故作镇定地喝汤,又不经意似的问,“没有人找你吗?我是说,工作之类的?”

“关机了。”

对方居然轻描淡写地答,“因为我在休假。”

“……老板不会生气?”

“随他生气好了。”

两人离得很近,近到蒲欢能捕捉到岑翊宁脸上那些细枝末节的微表情,他仿佛变成了另一个无法分心的人,不愿错失对方眉梢一瞬挑起的弧度,和瞳孔中他暗昧的倒影。

“帅哥,帅哥。”

喻尔忽然出声叫他,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有点走神,有点失礼。好在喻尔并未介意,沿着桌边推来两张房卡,“颂哥给的,你俩今天就住这里咯。我们俩跟琼洁走,今晚早点休息哈。”她边说边站起,挽上另一位伴娘的胳膊,朝他俩摆摆手,“明天见!”

“哎媳妇儿等等这么晚了我送你们!”

成颂像听见口哨声的大型犬一样拎起老婆的包就跟了过去,人到了门外又探回半个身子说:“各位兄弟姐妹我先失陪了!招待不周请多见谅!大家吃好睡好!”

“走你的吧!”

成颂护送师琼洁和女伴们先行离开之后,剩下的男男女女也互道晚安,拿了各自的房卡三两散去。蒲欢和岑翊宁打了个商量,两人分头将女生和男生们送回房间,安置妥当,复又折回包厢碰面。几名服务生正在收拾屋里的残羹冷炙,一见他俩便把岑翊宁的行李送了出来,温声道:“不要落东西呀。”

“我以为你先回房间了。”岑翊宁说。

“反正咱俩住隔壁,横竖是一路走。”

于是黑色电脑包再次落到了蒲欢手里,他扬扬眉毛,露出个娴熟、适度而又漫不经心的笑,他对所有人都这么笑,又好像只对你是“特别”的。

“况且,”他诚实地说,“我不想落单。”

第3章 三

第三章

两人从九楼去往十三楼,电梯中途停了一次,上来一对母子,母亲年轻,短发烫卷,穿奶油色的套裙搭配珍珠项链,小男孩目测六七岁,缺两颗门牙,一手牵着母亲的手,转过脑袋好奇地打量他俩。蒲欢朝小孩扮了个鬼脸。

到十一楼,莫名其妙的母亲拉着叽叽咕咕发笑的小孩走了出去,蒲欢也笑,像个孩子,快乐得如此浅显而轻易,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