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醉酒后失态、无法约束自己言行的感觉。”
岑翊宁仔细冲洗了自己的手和砧板,将袖口往小臂上端折了两折,抽出厨具架上雪亮的菜刀,握刀姿势极为娴熟,又毫不费力。他有一双带着匠气的手,关节并不粗大,指骨颀长。
“但是只有我们两个就没关系。”
蒲欢很想近距离欣赏岑翊宁做饭,但那样很傻,也很没眼色。厨房只有窄窄十平方,过道狭长,至多容纳两人并排行动,他笨手笨脚,派不上用场也就罢了,菜刀可没长眼睛,万一有个磕磕碰碰,岑翊宁会原谅他,他可不会原谅自己。
出去等吧,又不甘心。
两相作难之际,他只好搬来把椅子,坐在厨房门口,和自己的杂念作斗争。他不打扰,而岑翊宁绝不会被打扰,竟然也成了不言自明的默契。
岑翊宁做饭有种别样魅力。换而言之,任何一件平平无奇的小事,只要被他全情投入,就能凭空生出吸引:他做事讲究“有序”,不忙乱,肉腌足二十分钟,用黄油炒变色;切洋葱时略微眯起眼,下刀速度变快,胡萝卜和土豆也切丁,过程利落安静,不曾发出恼人的噪音;将汤料和奶酪稀释,用长柄勺一圈圈混入淡奶油,接下来放白葡萄酒,大约半杯,加盖炖煮十分钟,他掐着表,烧一锅滚水,把西蓝花烫成翠绿色,最后起锅,和欧芹碎一起撒进去。
“我只会做几种简单的西餐,但愿合你胃口。”
他说,微笑中有腼腆,谦逊,甚至一点点拘谨,却又显得莫名柔情。
当他们把炖菜、蒜香面包和余下的大半瓶白葡萄酒拿出去,摆在一张并不宽绰的小餐桌上,蒲欢突然萌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慨,那就是,他真的在“生活”。
和一个认识没多久的人,在明明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甚至没有像样的酒具,两个人都捏着软趴趴的一次性纸杯,稍一用力便会洒出酒来,蒲欢却忍不住几度摸向自己心口,觉得他正像这酒杯,再满一寸便要漫溢而出。
再也按捺不住。
“很好吃。”
他认真地、换了个语气重复一遍:“很好吃。”搭配的面包也烤得焦香,他比往常的食量要多吃一块。饭吃完了,酒还有剩,两个人从餐桌上喝到了阳台上,并排倚着吸收了一整个白天热度的釉面砖围墙,接着聊天。
“你不要勉强。”
他用胡椒博士兑白葡萄酒,调配出一杯色泽诡谲的不明混合物,喝下去,嘴上还在劝岑翊宁,“好久不喝会酒精不耐受,这酒再不济也有十度,喝多了会晕。”
“目前还行。”
岑翊宁摇动着纸杯,黑眼珠濛濛的起了层雾,外表看不出太大变化,说话时咬字却有些黏着,有些迟缓,“不过我也算认清事实了。我酒量确实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