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对了崽,这周末有个聚会你来不,还是上次桌游店那帮人。他们想去露营。

蒲欢:我不去了。

蒲欢:我从良了。我要上班。

蒲欢:我还要专心致志地喜欢一个人。

妙妙:见鬼了。

妙妙:你被夺舍了?

蒲欢:?

妙妙:收了心是好事,但是不要太激烈哈,我担心你嘴上的钉

蒲欢默默按下锁屏。

再次望向车窗外时,他们已远离繁华地段的霓虹与喧闹,驶入相对清静的居住区。道路渐渐收窄,偶有角度刁钻的过弯,岑翊宁也不紧不慢地开,双眼始终平视前路,侧脸暗淡恬然,几许残光浮于其上,一如那片锦鲤游过的池塘。

没人说话,但也没人为此难堪,这样的安宁已久未有之,蒲欢按捺着打破静默的冲动,和另一个人独处,哪怕什么都不做,不必做,他却不可抑制的想成为被注视的那一方。

好想让他分心。

好想让他……为我分心。

“到了。”

细细一线刹车声响,挡风玻璃外不断变换的夜景终于固定,停在某个住宅区的门禁前面,两道车灯光束越过黑色铸铁栅栏,照进了幽深的绿化带,一只黑白毛色的野猫正一跃而过,钻进茂密的灌木丛中。

“我家就在那栋。”

岑翊宁指着位于他们斜前方的一幢楼,月光下泛着浅浅石青色,住户们参差地亮起灯,像两排神秘的编码。“你早些回去吧。”他说。

“明天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之间我没什么事,可以陪你去看房子。”

他下了车,低头时脊背将宽松衬衫撑出一道迷人线条,蒲欢手都追出去了,没得着落又慌忙缩回来。

“今天谢谢你。”

岑翊宁手扶着车门,没立即关上,而是微微俯身、露出小半张脸,对他说:“路上实在困了,就打电话给我,好吗。”

“明天见。”

方向盘上还留着他掌心的余温。蒲欢将手覆在上面,调转车头,折回来时的路,走出好远还能从车外后视镜里看见岑翊宁越发微茫的身影,直至夜色浸没视野。

他开上了高速。

跑了近一小时的公路,他的脑袋还是没能冷却。喉咙里干干的,像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要挣脱理性,从胃里飞出来,因而必须紧闭双唇,不能拨出那通电话,虽然他知道,那个人会等。

十点五十五分,浴室里的岑翊宁关掉了水阀,拿起放在浴缸边的手机。提示灯闪,跳出来的头像是一只尾巴蓬松、躺倒在落叶里翻出肚皮的狐狸。蒲欢发给他一张照片,镜头对准车外后视镜,却巧妙地避开了拍摄者,只映出一轮皎白的月亮。

底端附着一句话:看到我了吗?

我看到你了。

第14章 十四

第十四章

那天夜里蒲欢又失眠,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终于爬下了烙铁般的床,搬来一摞书,坐在窗台上看。有今敏的短篇漫画,托马斯里戈蒂的恐怖小说,著名导演的创作手札,乐队主唱的巡演日记,每本都只读了个开头,不可不谓雨露均沾;想挑一本死磕到底,读到平淡或晦涩处又欠缺耐性,胃里空空,打开冰箱搜刮点夜宵吃,冷藏室却一片荒芜,只剩一瓶快过期的酸奶和一大盒抹茶味冰淇淋。

他把酸奶淋到冰淇淋上,用勺子挖着吃,磕磕绊绊啃完半本小说,也算取得了阶段性胜利,遂抱着电脑浏览起飒城的租房网站……直到三点,睡意总算姗姗来迟,如愿将他击倒在沙发上。五小时后,他在八个闹钟的连环夺命响铃声中骂骂咧咧起床,端着一杯浓缩咖啡打车去了高铁站。

现场买票,上车补觉,才下火车又坐进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