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事后已经记不清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

孟流年刚想反驳,却猛然意识到,在 2000 年与自己生死搏斗的人,虽然是周丽珍,但在当时,她们用的都不是本人的身体。

所以在常慧敏遇袭那天,周丽珍的确没有动手。

“如果,法庭最后认定她是从犯,会怎么判刑?”孟流年忍不住问。

“因为与她有关的案件加起来涉及五条人命,哪怕只是认定在犯罪里起辅助和次要作用,法院也不会轻判的。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罪加起来,至少也会有十到二十年的刑期,可是这么一来,就不可能判死刑了。”

孟流年听后,咬紧牙关,再不发一言。

谢今笙扶她在一旁坐下,便去跟孙检察长商量起应对的方式。没过一会,便有了决断。

孙检察长转头望向常慧敏说道:“常太太,接下来还是要麻烦你出庭,就像我们之前说好的那样。”

正在安慰女儿的常慧敏听闻,愣了一下,她看了看一旁的丈夫,又看了看谢今笙,在看到家人们确定的眼神后,也下定了决心,点了点头。

“好,我知道该怎么做。”

短暂的休庭后,法院再次开庭,庭审进入到双方辩论的阶段。

因为双方的观点冲突主要在主从犯的认定上,所以周丽珍是否在犯罪实施的现场,起什么作用,就成了辩论的焦点所在。

在当年夏家案后六岁的夏宇的证词里,他被蒙住了双眼,现场收音机又一直放着音乐,因而无从发现现场还有第二个人的可能。

而常慧敏同样记不清案发过程的事,证词没被完全采信。

最后辩论重点聚焦在了 7 月 5 日的余家案上。因为当年的尸检结果上,余长宏的死亡时间比曹娟母女的死亡时间早了大概有半天。

虽然刘一方一口咬定余家一家三口都是死在自己手上的。但刘一方被抓捕的时间与曹娟母女被认定的死亡时间十分接近。虽然不能排除,刘一方的确是在杀死曹娟母女后去取钱被逮捕的,但也很有可能,是周丽珍在意识到刘一方被抓的情况下,杀死曹娟母女后逃走的。

现场的物证只检验到周丽珍和刘一方两人的 DNA,而没有在凶器或者其他地方检测到指纹。

这只能证明当事人去过现场,而不能证明具体去的时间,所以没办法论证周丽珍在这场谋杀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公诉人申请证人常慧敏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