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遗腹子,理所当然也是帮会的接班人。
谁也没想到一个八岁的小孩会逃跑。
李升在西街街角晕倒时,正赶上虎哥牌局散场,天边朦朦亮,他叼着烟经过拐角,差点摔个趔趄,整晚熬夜充血的眼瞪着脚下这个蜷成一团的见鬼玩意。
“喂,小孩”
李升跑了一整天,早已饿晕。
虎哥把小崽子拎回家养着,说养其实是抬举,就是养只小猫小狗也没这么不上心,偶尔三五天才回来一次的男人,看见人还活着,就扔点钱和吃的,任其自生自灭。
他从小没爹没妈,在西街最阴暗的角落里讨生活,比这小崽子可惨多了。
虎哥是个没什么温情的糙汉,和人斗殴带着流血的胳膊和狰狞刀伤回来时也从不避讳,只会冷冷告诉他弱肉强食,他不狠别人就会搞死他。
李升幽黑的眼珠这个时候才会缩一下。
虎哥嘲笑他,小崽子怕死?
李升察觉到那笑里的恶意,眼前又是朦胧一片的血光,沉默地从角落站起来,弓着瘦削的背脊,眼睛里闪过不正常的红,朝他扑上来。
赤着胳膊擦血的男人来了兴致。
胳膊没几两肉的小崽子,他一只手就能捏死。
李升被揍得很惨丢了出去。
西街属于三不管地带,住着的除了老弱病残,都是些被社会抛弃的混混地痞,这里长大的小孩耳濡目染,早早就学会靠拳头说话。
李升一开始只有被揍的份。
他被揍也不吭声,只露出黑亮的眼睛盯着为首几个拳打脚踢的半大孩子,将对方挥拳的模样深深印记在脑海中,被他的眼神激怒,一帮恃强凌弱的小混蛋下手更重。
李升带着伤回家,虎哥从不过问。
想在西街活下去,拳头就要够硬。他能给小崽子一口饭吃已经仁至义尽,不可能保护他一辈子。
况且这孩子的眼神,天生透着股硬气。
明明是匹桀骜的小狼,他不养没用的废物。
他没看错人。
李升摸清了为首那几个毛孩子的行动路线。
伺机等人落单,蒙着头挥着砖头往死里揍,挨个击破,直把人揍得求爷爷告奶奶。
他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不要命劲头,很快在西街的孩子堆里揍出了一片天。
狐朋狗友调侃虎哥后继有人,养了个“虎仔”。
虎哥闻言咧嘴一笑,颇有些得意。
从此对李升真有了几分养儿子的架势。
李升对这个便宜爸爸没什么好印象。
但相处的久了,即便对方是个混混,难免有了几分温情。
可惜没等李升的个头长高长大,虎哥就在街头斗殴中被人乱刀砍死了。
那天下着暴雨,一夜过去,将地上的血迹冲刷干净。
邻居说虎哥运气好,还有人给他收尸,尽管李升只是个12岁的孩子。
男人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李升将他脸上的血污擦掉,轻轻合上他的眼睛。
和自己浑身一样,僵冷。
一层冷眼尖锐的膜慢慢将他的心包裹起来。
身边的人接二连三的在他眼前死掉。
是他太弱了。
他抓得不够紧,就会被人轻易夺走。
他被送到福利院前,咬伤了好几个来抓他的人。
小孩浑身散发着戒备而警惕的气息,凶狠的眼神像是某种兽类,对着所有人竖起了刺。
他早已明白这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在被征服之前,没有人可以信任。
冯宁是个异类。
对方明明就是只温驯无力的绵羊,还试图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