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尔顿的《失乐园》。里面有一段著名的Satan战败后振奋人心的台词,虽然纵观全文估计作家本人并没有在主旨上偏向反派这个意思,但这段实在太精彩(也不排除作家在这里借角色的面具说话表达了一些自己的意思),有人甚至说弥尔顿做了魔鬼的帮手而不自知。
注5:直译就算是“美人无情”吧。
注6:“书虫”这个词现在多是褒义的了,但最一开始它主要的意思是像嗑书的虫子一样,看很多书但一点也没有吸收的人。
注7:最开始是15世纪的Alain Chartier写的一首诗,后来Keats用同样的名字写了一首意思完全不同的诗,大概意思就是N多英雄情场失意被美人迷惑之后又被抛弃吧(英美诗歌老师要是看见我这样一定要气炸了)。顺带说一个我自己经常混的,Keats是济慈,Yeats是叶芝……
作者有话要说: 有逻辑吗?
没有逻辑……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双屋奇谋
(上帝视角)
“所以,你的意见……福尔摩斯先生?”
警探望着已经沉默了足有半个小时的福尔摩斯,无可奈何地说。大部分北赖丁地方的警察,不仅是没习惯,而是对贝克街的福尔摩斯这种角色闻所未闻。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在路上还一派轻松,十分健谈的福尔摩斯先生一进入现场就判若两人,仿佛语言功能暂时消失了,连周围人的存在也感觉不到了。其实他不知道,如果不是考虑到案发过去太久现场很多痕迹已经保留不住,福尔摩斯连他之前的介绍都不会听,因为侦探相信自己的观察。当然如果他真的在观察,也并不显得奇怪,然而福尔摩斯先生已经站在客厅中间一动不动地出神至少十分钟了,起码在警探看来这是出神。案发地点,正如之前所说,在房主人的书房里,离客厅差了一层。警方当然不会因为案发不在客厅就不检查客厅,但是他目前还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把比对现场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这里。
“福尔摩斯先生?哦!如果我打扰你了,请别介意。我只是……不好意思,我出去。”
“不,警官先生,我正需要你看一看这个。”也许是这位警探意外的谨慎和体贴让福尔摩斯高兴了起来,也许是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不很热心在警探们身上撒气,侦探没有对这个反复发出声音试图搅扰他的警探态度恶劣,而是一反常态地微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折叠过的纸。
“如果告诉你这是证据,你能看出什么来?”
福尔摩斯先生这是带学生带习惯了,警探无奈地这么想,但还是接过了那张纸。这时候警探注意到他修长的手指上贴了两张橡皮膏。
“手受伤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不予回答。警探只好把注意力放在那张纸上。
“真奇怪。”他喃喃自语道,“我不知道现在还有人用羽毛笔写字。”
“真正的羽毛笔,”福尔摩斯说,“没有钢笔尖,而是翎管,鹅或者天鹅,虽然天鹅听起来有点小题大做。”
“仿佛回到了中世纪。”警探笑了笑,“可惜这纸不是。如果一定要知道它的来历,我还需要具体调查。不过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可以现在就告诉我点什么。”
“这足够了,”福尔摩斯说,“看看内容。”
“由于笔的形式太古老,她写得很费力还是可以看出是位女性的手笔。”
“内容。不是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