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3 / 3)

不是个傻子,他忙安慰这个小小少年破碎的自尊:“别伤心了,过个一两年,你就会忘了她,然后再过个一两年,你就会看上个比她更好的女孩子,到时你们俩琴瑟和鸣,你就会彻底忘了我妹子是谁了。也许你还记得,不过你到时候就会幡然醒悟,原来你是把姐弟之间的感情当成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这一大段话说得他口干舌燥,连他自己听了都忍不住把喝过的酒都给吐出来。不过他听说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最爱这个调调,用这种话安慰人最是管用。但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他那被酒精麻痹了大半的脑子因要组织这样有难度的措辞而倍感压力,他的太阳穴似乎已经开始隐隐作痛。

少年惨然一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除了今天,我对谁都没有说过我对她的感情。”

大汉顿时觉得后背有一丝凉意划过,太阳穴跳得更加厉害了。

少年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你觉得我只是一时不知道如何分辨,才以为我对你妹子产生了爱慕之情,对不对?大哥,你也是从十来岁的年龄过来的,不要总把我当个孩子,好不好?”

大汉努力回忆,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射御骑猎,每天被师傅折磨到骨头散架,回家沾着枕头就睡着了?大概便是这样吧,他实在是不觉得十三岁有多成熟。

“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时也不过十三岁,十三岁,已足够让我分得清友情和爱情,我爱阳儿,不是喜欢,就是爱。”少年仰头,又给自己灌下了一大口酒。

大汉搔搔头:“但是,我妹子已经嫁人了啊,不管你是爱啊还是喜欢啊还是什么的,她都已经嫁人了。等你长到可以娶媳妇的年岁,她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心里哼道,虽然他不喜欢那个姓沈的,但是他也不愿意要一个小毛头做妹夫,这简直太胡闹了!

然而这小毛头毕竟是他家世交的孩子,又是他从小看着长起来的,他只得叹口气,接着哄他:“喝完这顿酒,你便把她就此忘了吧,日后你俩便分道扬镳,各自过活。”说着将手中的女儿红递给他,慨然道,“来,喝一口这女儿红,沾沾我妹子的喜气,待你成人后,也娶一房不逊于我妹子的漂亮媳妇!”

少年瞥他一眼,苦笑道:“大哥,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她的女儿红,我是不会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