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家人,有李琛,他们就是我的全部,我不需要去知道那些无关紧要的回忆。
我从未想过,我的记忆会跟一桩窃尸案扯上关系。
而被偷走的这具尸体,竟然是跟我相处了六年的大学死党。
因脑部遭受重击引起的失忆症。
那个重击我的人,就是偷走若华尸体的凶手。
我一定见过那个人的脸。只要我恢复记忆,警察就可以根据我的描诉逮捕犯人,找回若华的遗体。
若华就可以安息了。
就算是为了若华,我也必须恢复记忆。
“可是你们为什么要把这件事瞒着我?”
“尤怜,你受的打击已经够多了,我们不想让你再……”妈妈面露难色,一副都是为我好的神情。
“当我躺在病床上不知道自己是谁时,若华在哪里?当我坐在家里沙发上听你讲故事时,若华在哪里?当我对李琛一见衷情、认定他就是我暗恋对象时,若华她,在哪里?”
我的眼泪就像廉价的自来水,随时掉落,随时泛滥。滚烫的泪珠几乎灼伤我的肌肤,一路滑落,留下隐隐的疼痛。
对不起。若华,对不起。
七夕那天留你一个人在宿舍,对不起。
守夜那天没能看护好你的遗体,对不起。
作为你唯一值得信赖的死党,我却没能保护你,真的对不起。
虽然我仍然没有恢复记忆,但这份痛楚,会牢牢刻在我心里,你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想,我要把那个存钱罐还给李琛了。
那个赌,是我输了。
骑车只需要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却选择步行。
一路上人来人往,因为眼睛只
盯着怀里的存钱罐,不时撞上过往的路人,脾气好的会瞪我一眼,脾气差的就直接开骂了。
只是我无暇顾忌这些。
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结束跟李琛的纠隔之后,就可以安心治疗失忆症了。
走到心理诊所楼下,正好一群人从上面蜂拥而下,每个人手上都操着又粗又长的铁棍,骂骂咧咧的离开了。就跟打手一样。
打手!?
没时间疑惑,我三步并作两步奔到楼上,推开办公室的门,里面果然乱成一团。书架翻倒在地,挡住了我的去路,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书和文件,办公桌上的电脑也被砸的稀巴烂,视线再往
下移,我看见了直挺挺躺在墙角的李琛。白大褂上沾满了鲜血。
“李琛……”我死死捂住嘴,情不自禁向他走去,却忘了脚下翻倒的书架,整个人毫无悬念的被绊倒在地,腰部重重磕上书架的尖角。
可我感觉不到疼痛,我的眼睛里只剩下李琛惨白的脸颊和被鲜血染红的白大褂。我只知道他一定很痛。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他一定很痛。比我痛上千上万倍。
我几乎是爬着来到了李琛身旁,我浑身都在颤抖,连伸出手把他抱在怀里的力气都使不上。我跪坐在一旁,那种呼吸不畅的感觉又一次包围了我。我按住胸口,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直到一
只冰凉的手掌突然覆上我的手背,我听见李琛用虚弱的声音说:“抱抱我。”
我用尽全力搂紧了他,轻声说:“对不起,我来迟了。”
如果骑车来,至少还可以替他挡几下,至少还可以陪他一起流血。
为什么上帝总喜欢戏弄我?
李琛注意到被我丢在一旁的存钱罐,嘴角突然浮出一丝苦笑:“记忆恢复了?”
真是有够难看的笑容。
我把脸埋在他肩上,眼泪浸湿他的衣襟:“不,我是来逼你做我男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