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琛他,夸我好看呢。
在遇到李琛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像自来水般平淡无聊。我并不是缺少男人就活不下去的那种女人,而是,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活的有意义。梦想,友情,恋爱,人活在世上,必须
拥有这三样东西。我忘记了自己的梦想,也没有知心姐妹,如一具人形木壳,浑浑庸庸的在父母的庇护下生存着,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看见李琛的第一眼,心底沉寂的火苗仿佛瞬间被点燃,我感受到自己有力的心跳,烫人的脸颊,连呼吸也开始急促,身体仿佛不受控制,我疯狂的渴望接近他、了解他,渴望成为他最重要的
人。
我明白什么是爱。
我确信这就是爱。
就算有一天我恢复了记忆,发现他并不是我的真命天子,那也无所谓,我仍会紧紧抓住他,要他做我男朋友。耍赖就耍赖,反正我妈说耍赖是女人的专长。
如果没有发现那本日记,我想我会一直这么天真的、无知的期盼下去。
天越来越冷。还有整整一个月就是圣诞节了。
妈妈从壁橱里拿出海绵垫准备铺在我卧室的床上,我心情很好的要自己来。揭开铺盖时,我发现床板上有一本黄色的笔记本。
不放在抽屉、书柜里,偏偏塞在床垫下,这肯定是本私密日记。
我为自己的推理能力沾沾自喜,同时也对日记的内容充满了好奇。
这本记载了我重要回忆的日记,或许就是我恢复记忆的关键。
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了日记本。
这是一本高中时期的日记。
而且透过陌生的笔迹,我发现这根本不是我的日记本。
那一瞬间我心里充满了恐慌,甚至有种想把日记本丢掉的冲动。我强压下不安,一页一页的翻下去。
这分明是一个怀春少女的暗恋史,记载了日记主人对某位高中学长的欢喜、崇拜和依恋。直到学长毕业离校,日记主人也没有开口跟学长表白。
日记本里还夹着一张照片,是我跟日记主人的合影。
照片里的我跟她手挽着手,比划着烂俗的V字造型,笑的没心没肺。
原来,我是有死党的。
原来,那个一直深深暗恋着学长李琛的人,是若华。
而我跟李琛,根本连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其实,有些你一直贯彻并认定的信念,崩塌也不过需要两三秒。
当我把那张跟若华的合照甩到我妈面前时,她几乎当场变了脸色。
“她在哪儿?”我已经懒得冲她发火问她为什么要瞒我了。
“尤怜……”妈妈还在吱吱唔唔。
“我死党若华她在哪儿!?”我忍不住提高音量,强烈的烦躁压上心头。
妈妈似乎被我的态度激怒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尤怜!你怎么跟妈妈说话的?若华?若华已经死了!”
我愣在原地,有点消化不了她的话。
若华……死了?
我瘫坐在椅子上:“妈,把若华的事,全部告诉我。”
我曾经多么希望身边能有一个无话不说的知心姐妹,她会在吃我炒的菜时故意抱怨太咸,会在逛街时随便拿顶帽子往我头上戴,会在我被偶像剧感动流泪时狠狠鄙视我的不争气,会在我伤心
难过时搂住我的肩轻声说“放心有我呢”。当我终于找到她,暗暗埋怨我失忆这么久她为什么不来看我时,我妈却告诉我,她已经死了。是在单位宿舍洗澡时不小心滑倒摔在铁架上大出血死
的。
这简直匪夷所思。
我不敢相信,也不愿意去相信。
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