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迷梦 秦景曜慕晚的 1911 字 2天前

慕晚的眼珠慢慢地转回来,她的头不知为何又疼了起来,她决心到下辈子也不喝白酒了。

再温和的白酒也不会再碰,表面温和却还是一杯烈酒。

“阿姨的电话挂了?”慕晚说,眼神盯着双脚,没有玩乐之后的欢快。

“嗯,她挂了,说让我务必送你回学校。”李明朗把女朋友拉进怀里,他不想今天以不欢而散的场面结束。

慕晚大致也听出了电话里的内容,根本就没这茬,不过她善解人意,知道李明朗是想宽慰自己。

车里的空气不流通,她闷得胸口疼。

能和许宏扬做朋友,李家势必差不到哪里去,在京州也算有一定的声望。

他们这一群子弟,打小就上同一家幼儿园再到同一所国际高中,然后再分到世界各地少数留在京州。

董萦心年轻的时候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从外地嫁到京州,生活顺遂,看不上慕晚才正常。

两家是有差距,慕晚却也是家里父母宠爱的女儿,她不需要为了高嫁遭受别人的鄙夷和白眼。

李明朗送女朋友到宿舍楼下,路灯昏暗,门口也有几对小情侣黏黏糊糊地不舍得分开。

慕晚穿上外套,李明朗摸了摸她的头发,嘱咐说:“回去记得盖好被子。”

他喝得脸红,怎么也退不下去,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慕晚身边的情侣在接吻,慕晚害羞地低头,“知道了,晚安。”

她和李明朗从来没有在人前如此地亲密过,他们只在人后拥抱亲吻。

追溯到这场恋情的始端,是李明朗先喜欢上的慕晚,也是李明朗先追的慕晚。

慕晚不知情的是,李明朗要和没完没了的情敌斗智斗勇,为了第一个送花都要跑出奥运会冲刺的速度。

就像是追求张兆和的沈从文,也只能屈居“癞蛤蟆”十三号。

他的女朋友很受人欢迎,可只有慕晚本人不这么认为。

宿舍里,慕晚开门仅仅见到了舍友于子书。

她挂了和男朋友的视频电话,转而破口大骂起来,“晚晚,我男朋友就是个傻子,他根本就不理解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

慕晚开了窗子,作出倾听状。

“你说都是人类,他是不是大脑缺失了语言功能区,我说我要减肥,他非说不吃晚饭容易食管反流。”

“我不想听这个! ”于子书声嘶力竭,她就想听男朋友夸自己瘦,减肥多此一举。

慕晚觉得马上楼下的人就会上来把她们两个打出去,她放下支起来的胳膊,安抚于子书道:“他在关心你的身体健康。”

“晚晚,你和你男朋友是不是没有这种烦恼?”于子书忽然感受到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简直比人和猪之间的差距还大,而她男朋友就是头猪。

慕晚思索片刻,回答说:“我们感情还算可以,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个磨合的过程。”

于子书不禁羡慕地揉了揉舍友的脸颊,感叹慕晚皮肤可真好,“要是他对我有李明朗对你一半好就行了。”

她承认自己各方面条件都不如慕晚,可她又不贪心,一半总归行了吧。

“你们可真恩爱。”于子书看着慕晚手上的戒指,笑着问:“晚晚,你谈爱有没有什么诀窍啊?”

李明朗追慕晚的时候可谓是大张旗鼓,各种无微不至,要不自己舍友怎么会就答应了他。

情书一封封地送,直到慕晚肯收下。

“没有诀窍,凭感觉吧。”慕晚是恋爱新手,李明朗是她初恋,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恋爱经验可以传授给舍友。

他们的爱情看似坚不可摧,只有慕晚知道喜欢好比一个空想家的乌托邦,接受不了现实社会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