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耳朵只有一面是覆盖着柔软细长且厚实的绒毛, 另外一面只有很短的薄绒毛,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耳朵上交织分布的红色血管。
没有了绒毛的遮挡,内里的一面更加炽热,也更加敏感。
她手一动作,那些血管就更加明显,似乎血液都在沸腾,激烈的在血管当中奔涌。
林知序整个身子都软了下去,直接跪趴在郁秋面前。
低低喘了起来,他喘的很好听,眼波荡漾,眸带春色,像是到了春天季节的兽类,而那双耳朵,就是掌控他身体的特别开关。
很显然,这个耳朵并不是人类制造出来镶嵌在外部的工具,而是生长在林知序脑袋上,确确实实和他相连在一起的新生器官。
“你不是说自己是水母吗?怎么现在又多出了兔子耳朵?水母和兔子也能混血,没有生物隔离的吗?”
自然界中,不同物种确实能够繁育后代,虽然繁育出来的后代无法再次繁衍。
但这种混血也是相近的物种,比如说狮虎兽都属于猫科,马和驴也属于马科,生长于草原的兔子和生长于海洋的水母,那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物种。
“我……我……也不知道”
林知序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怜了,完全无法正常的思考。
眼睛都变得像兔子那样红红的,但是跟红眼病那种眼白带血丝的红不一样,他是原本黑白分明的瞳孔变成兔子那样,整双眼睛都是红宝石的颜色。
他感觉自己的命脉都被恋人精准的拿捏住,实在是可怜极了,大脑无法思考,完全是顺着自己的本能在动作。
被玩弄的兔子有一种糜艳的风情,圆溜溜的红眼睛微微泛白,艳粉色的舌头都夸张得吐出来,像是那种漫画里面的兔男郎。
区别在于他没有穿黑丝,穿的是相对来说比较居家宽松的睡衣。
可是睡衣现在也很不像话,上衣被掀开来了,露出了雪白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