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郁秋收手的时候,他却本能的向前,含住细白的指尖,请求恋人的爱怜:“秋秋,你再摸摸我。”

小动物被摸摸是真的很舒服的,那是一种很特殊的愉悦感。

恋人之间会本能的渴望抚摸,比起繁衍动作,不含任何绮念的,单纯的亲吻和拥抱其实更能讨人喜欢。

因为这样的动作里面倾注的情感是纯洁的,这纯粹无瑕的爱情,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追求欢愉。这种小动作可以让他得到心灵上的满足感。

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小黑小白他们被顺毛的快乐,于是央求着想要更多一点的爱抚。再多顺顺毛吧。

林知序喃喃说:“我想要被秋秋摸摸毛,想要和他们一样,想要变成一只兔子,而不是水母。”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从此便有了路。还有一句话叫做,谎言说多了会成真。

他长出兔子耳朵大概也是这么个情况,平常的时候总是扮演兔子,内心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变成可爱的毛茸茸。

因为郁秋喜欢小动物,除了喜欢他们可爱的外形,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手感很好的绒毛。

毛发软软的,香香的,细密光滑,顶尖的皮草就是比人工科技要更好摸一些,令人爱不释手。

要是长在会动的小动物身上,那就增加了新鲜感,显得更加生动可爱。

这样的渴求开发了他的特殊能力,他无师自通,自己学会了化形。

兔子是自然界中很好的一种小动物,怯懦胆小无害,又很敏感,还很能生。

这是他刻在心中的渴求,如果变成一只胆小可怜的兔子的话,哪怕是干了坏事,也会轻易的被原谅。

小猫咪打翻了家里的碗,挠坏了家里的沙发,都会被铲屎官轻而易举的原谅,只要它长得足够可爱,抖动那双三角形的猫耳,晃晃尾巴要不要叫两声?就能轻而易举的获得宠爱。

林知序一直都很贪心,他想要得到这样的宠爱,但是家里已经有猫,有狗有猪有鸡有鸟。

(凤凰:都说了鹦鹉不是小鸡!)

一旦变成同样的物种,那就存在竞争关系,林知序要做独一无二的兔子,不想变成第二只猫。

郁秋的手指在林知序的睡衣上擦掉粘上的那点唾液,她语气带了点嫌弃,自然不是真的嫌弃,更像是在嗔怪:“真是的,我还没洗手呢,你也不嫌脏。”

刚摸过了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细长的兔子毛都粘下来几根。

林知序的兔子耳朵很真实,和真正的小动物一样,竟然还会有浮毛,稍微刮蹭一遍,就掉了一些细细的,浅褐色的兔子毛。

她的手顺着线条流畅的脊椎骨往下,摸到了一个凸起来的东西,砰,那是从睡裤里面跳出来的一截兔尾巴。

林兔子不仅有耳朵,还有兔尾巴,握在手里是一个圆圆的兔子球,尝试着往外轻轻一拉,就像是真正的兔子那样,很丝滑的拉开了。

兔子的尾巴其实并不短,身长30厘米的垂耳兔,兔子尾巴可以达到10厘米那么长。

林知序长了一些个,有1米8那么多,好在他的尾巴倒没有60厘米那么夸张,但是拉出来,也可以缠绕郁秋的手掌两圈,完全的把她的手包裹住,像是戴上了一只兔毛手套。

林知序又发出了,很夸张的叫声,郁秋松了手,秋老虎还是很厉害,虽然房间里开了空调,冷气十足,但是戴厚厚的兔毛手套还是有点超前了。

郁秋把手收回来,她十分好奇的问:“你能像变成水母一样,整个人都变成兔子吗?”

林知序从余韵中回过神来,有些失焦的眼睛重新有了亮光:“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试试。”

他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掌控好那些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