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豁出自己抓贼的人。前者心态平稳、手段纯熟,而后者,往往需要倔强和纯净。
显然,陈是后者。
究竟什么样的人,能在对方有刀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扑过去。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愿意这样舍己为人。
麦秋宇实在好奇。
他时常去找陈麟声,可陈麟声似乎并不对他好奇。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维持。他只好剑走偏锋。多亏第一次见面喝了酒,才让他发现,喝醉了的陈麟声,情绪外露得更多,也更容易接近,像放松的带壳动物,能给他看一眼壳里的软弱。
他更喜欢陈麟声这个样子。明明比自己小几岁,不应该有太多负担。
车开了一段,他忽然打趣:“有没有把口袋扎出一个洞。”
陈麟声转过头来,愣愣看他:“什么?”
“餐叉保不了命,”麦秋宇笑着,随手打开车前夹层,里面摆着几把刀具,“挑一把。”
陈麟声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衣服口袋外摸了摸,发现自己早上藏的餐叉已经不在了。他呆坐几秒,懒懒地靠了回去。没说话,只摩挲那几把刀的刀柄。
麦秋宇没问他藏餐叉是为了防谁,麦秋宇根本不在乎。
陈麟声的手指拨来拨去,最后挑了一把尺寸适宜且开过刃的。
将刀仔细收好后,陈麟声忽然问:“可以抽烟吗?”
“可以。”进入繁华街道,麦秋宇目不转睛盯着前路,但还是没忘记将窗开得更大。
“真的可以吗?”这句话隐有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