辕懿浑不在意地擦拭手上鲜血,似是好奇,他擦到一半,将染血的指尖伸进口中,尝了尝味道。

腥。

不好吃。

但杀生予夺的滋味,让他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不需要再养着了。”

轩辕懿将兔子尸体与笼子一起踢开。

“当人宠物,不如死了。依附于人,可爱时好吃好喝,不爱时打骂侮辱,清蒸红烧不过是一念之间。”

他不要当人的宠物。

他要主宰命运。

他要让这些侮辱自己、践踏自己、伤害自己的人,都付出代价!

轩辕懿要做一件事,总能将之做成做好。

秋猎回去后,他就领了官职,搬出昌信君府。

不消数月,就成了御前最得魏王信重的宠臣。

他开始在朝堂上与昌信君争锋相对,和魏王麾下的佞臣奸宦同流合污。

他的名声一天比一天难听,势力也一天比一天庞大。

但轩辕懿知道,现在他手里掌握的权利,都是虚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