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只要看到院门外有小狗跑过,她也害怕地躲到程朝或者郑集英身后去。 人总是先记住那些倾注了感情的事物,喜欢和讨厌,是程夕最先学会的两种情感。 喜欢哥哥和外婆,讨厌狗狗,对两岁的程夕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 介于喜欢和讨厌之间的,是无所谓。 后来程夕还学会了很多无所谓的词,那些都像是飘渺的空中楼阁,无法在脑海中描摹出具象,遑论叫出他们的名字,比如“爸爸”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