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的方法大概是乖乖做出从内到外都被征服的样子以彻底满足男人天生的征服欲,然後等他厌烦,最後弃之不顾,彻底解脱。
我可笑的自尊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的自尊显然也极其重要。
於是我和恩慈便被他从去机场的高速公路上拦下来,强行劫到郊区一所据说由他所领导的公司新开发的度假旅游村。
四年前那个事件以後,他淡出演艺界开始经商,在老父势力庇佑下,自然得以大展鸿图,一帆风顺。
把恩慈丢给服务人员照管後,他拖著我一路走向山庄後面的原生山林。
天知道他发神经想干什麽,但这山林里树木从生,遮天蔽日,奇石密洞云集,羊肠小径,鲜有人迹,倒是个杀人弃尸的好场所。
13
我们沿著长满青苔的小路一直跌跌撞撞往上走,居然奇迹般没有跌倒。
他紧抓著我的手腕,也不说话。
一直到一处比较平坦的地方,他才喘著粗气停下来,红著野兽般的双眼盯著我。
阳光透过山林落下来,斑斑驳驳印在他的黑色西服和散乱的头发上,让粗鲁拉著领带的他看起来更像洪荒时代的野兽。
这头野兽盯著自己的猎物,良久。
我也看著他,不语。
喘气之余抬腕看看手表,已经到点,飞机早已飞上天空,我的机票正式报废。
仿佛看出我在想什麽,他忽然扑过来,将我狠狠撞倒一颗粗壮的树干上,捉住我的两条胳膊死死按住。
"你别想走,死都别想!"
他的眼神我看不懂,因为它忽然出奇的平静,平静得诡异,与他的行动很不协调。
"你死还是我死?"
我抬头问他,同他的眼神一样平静。
午後的山林是静谧的。这是个好地方。风景优美,有山有水,遍地松树。
据说人死以後将他的尸骨埋在松树下,那人便又能再活过来。
不如我们来试试。
你是说我们在这里双双殉情?他的眼睛平静的笑开,说,也不错的样子。
"死的话你一个人去就好。"我还没有疯,我要尽量活著。
"嘴硬......"他笑,低下脸,我闭上眼睛。
习惯是种卑劣的的东西。
已经习惯被他亲吻。4年以後依旧。
只要有余裕,他从不会一次到位。小心试探,没有被反感和抗拒以後再继续慢慢侵入,十分耐心直到有回应。他说过他享受这个过程,是的,他享受折磨我的过程。他总是想知道我忍耐的底线在哪里这类无聊的问题。
"我的技术有没有退步?"咬著耳朵,轻浮的问。以前也常问类似的问题。也许他觉得很实际,但我除了觉得好笑还是好笑。
三十年只与他有过这样的肉体关系,无论是接吻还是上床。
无从比较,因为只有他艾弦一个。
无关爱情无关忠贞无关道德,只不过是一记苍白的嘲讽。
"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要走神。"
他恶劣的用牙齿磨我的喉结,想以次让我回神。
"在这种荒山野岭也能发情,佩服。"竭力发出完整冷静的声音。
他抬起我的脸,冲我露齿一笑,手接著伸进衣服下面,突如其来的冰凉感侵袭皮肤让我不由自主冒出一身鸡皮疙瘩。
"说起这个的话,这几年你该比我更难受的,毕竟只有我能碰你,我说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