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也是要离开的。”
我如鲠在喉,确实被这番话所触动。
但、但是,又不是我害他活成丧家野犬。
当年他妈抛夫弃子,是他妈自己做出的决定。他爸生意失败,是他爸点子背,误信所谓的好友,才会落得破产欠债,跳楼身亡的结局。
这其中一桩桩,一件件,都跟我没有任何牵扯,凭什么要我来承担后果?
如果我轻易就原谅他,那我这些年来的怨愤和妒忌,又算什么……
笑话吗?
我咬咬牙,还是推开文殊兰。
不管他踉跄步伐,不管他难过神色,他是怎样我都不要管。
其实我哪里亏欠过他?
从小到大,虽然总在日记本里咒他快点去死,但我何尝真的将心思付诸行动过?
我自认待他不差,他想要什么,我就算不舍得,也都会选择谦让给他。
唯一没有给他的,就是我的喜欢。
但喜欢这种事,难道可以勉强?
我这么喜欢江秋昙,却也从来没有打着喜欢的旗号,就要求他必须对我回报同等的感情。
正是因为喜欢,所以无论被怎样伤害,被怎样轻视,都没有关系,都没有所谓。
而文殊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