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神像被窗外的雨洗刷过一般,雾雾濛濛,有种浑然天成的乖巧:“昨天练了好久的舞,好累,腿也疼。再陪我一会吧,哥哥。”
看来他真的很累,累到连记忆都错乱,回到我们会相偎取暖的过去。但我没有。手心还在作痛的掐痕,让我比任何时刻都要清醒。
“文殊兰。”我说,“你有完没完。”
那种依恋的情态,在我冰冷的,毫无一丝一毫怜惜的注视下,迅速地褪色。
他终于也清醒过来,从我的身上离开,对着后视镜开始整理仪容。等他再看向我,脸上已经不见疲态,又换上那种让人反感的假笑:“走吧。”
俞忍冬被安排在特需病房。他上次参与斗殴,虽然伤势不重,但脚上旧伤复发,情况便有些棘手。
我听不懂那些专业的医学名词,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是最坏的结果,那么有可能今后都没有办法再正常行走。
“会很麻烦。”文殊兰说,“这次惹的人,还有以前办事,大大小小结下来的梁子,他不能继续待在鲤城。风波平息之前,免不了要东躲西藏。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十年。”
十年。
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
我难道要浪费我大好的人生,去跟一个残废成天待在一起吗?
不可能。
人都是自私的。
何况这一切太快,我甚至不能确定,心里对他的那种感觉,究竟是出自喜欢,还是因为没有退路,才会强迫自己不得不去依赖。
“一粟哥,你现在还愿意吗?”
我竭力让自己显得平静,但那瞬间的迟疑,还是被轻而易举地看穿。
其实这些话,他完全可以选择早一些告诉我。路上有那么多机会,却偏偏要等到这一刻。如果反悔是他的目的,那他注定不会如愿。
“就算你问再多次,我的答案也不会变。”我说,“没有人天生就会吃苦。为了他,我可以学。就算他以后不能出去工作,我有手有脚,日子也总会好起来的。”
会好起来?
这句话连我自己都不信。
文殊兰看了我一会,露出笑容:“一粟哥,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再三试探,我很抱歉,只是忍冬毕竟是我的好友,我不能害他。”
顿了顿,又说,“我已经订好飞往阿姆斯特丹的机票。这次的疗程结束,就可以出发。到了那里,会有专车送你们到Giethoorn。那是个水乡,气候宜人,非常浪漫。我以忍冬的名义买下一栋别墅,听说别墅的前屋主在园中栽了樱花,还有郁金香,绣球,落新妇,都打理得很好。你如果想学园艺,可以随时请教他。当然,那里生活节奏也很慢,没有压力,不过也没有太多娱乐活动。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养几只宠物,农场放牧,或者去教堂做礼拜。”
他所描述的新生活,没有未知的不确定性,而充满勃勃生机。痴山醉水,香草小屋。好像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
我清楚听见自己的心跳,死灰复燃般,缓慢而有力地跳动起来。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亲生父母和我划清关系,而我不要脸到和弟弟厮混的视频,可能也都被传播到每个角落。鲤城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视线透过门上的玻璃,看见病房里正在休息的男人,忽然动了念头。
“除了这些,我还要一大笔钱。”觉察不对,又很快改口,“不……不是给我,是给忍冬。他帮你这么多,万一真的治不好那条腿,之后方方面面都需要钱。他是把自己当成一条狗,什么都不知道争取。但我不会让你欺负他。随便买栋房子,就像买下他的一生。人的生命没有这么廉价。”
这些话听起来,任何人都会以为,我是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