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地方不好找,你跟我的车去吧。”

勒恩点点头返回车里,尾随蓝色的闪灯绕过中央大楼,在院区里弯行。巡逻车在三十秒内向右转了三次,向左转了两次,然后在一栋黄墙黑顶的矮长建筑前停住。这栋大楼看起来非常古老,破旧的木门上有盏明灭不定的灯,灯泡外罩着老式的乳白色玻璃球,在黑夜中几乎起不了作用。巡警爬下车,站姿跟先前一样手扶车门和枪柄,好像这样可以抵挡黑夜及待会儿要看到的事似的。

“在那儿。”他说,同时戒备而恐惧地看着双层木门。

勒恩按捺住呵欠,点点头。

“要不要我去找更多人来? ”巡警问。

“再看看吧。”勒恩好脾气地重复道。

这时他已经走上台阶推开右侧门了,门吱吱呀呀地响,因为门链久未上油。他又上了几级台阶,看到另一道门,门后是灯火暗淡的走廊。宽长的走廊天花板极高,贯穿了整栋大楼。

走廊一侧是私人房间和病房,另一边显然是准备作洗手间、寝具柜及检查室用的。墙上有部黑色的老式付费电话,打一次只要十欧尔(瑞典货币,一克朗等于一百欧尔)。勒恩盯着一个椭圆形的珐琅白盘,盘子上简单地写了两个字“艾玛”,然后他转头看着前面四个人。

其中两名是穿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个矮壮结实,两腿又开站着,手垂身侧,两眼直视前方,左手拿着一本打开的黑皮笔记本。他的同事低头靠在墙上,看着铁架上的珐琅洗脸盆,洗脸盆上有个老式的黄铜水龙头,勒恩在九小时的加班过程中所遇到的年轻人,大概就属这个年纪最小了。他虽然穿戴了货真价实的警察皮夹克、肩带,而且还配着武器,可是看起来却像个冒牌货。一名戴眼镜的灰发妇人瘫在藤椅上,眼光呆滞地望着脚上的白色木底鞋。她穿着白护士服,苍白的小腿上布满丑陋的静脉瘤。第四位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此人一头黑色卷发,正紧张地咬着指关节,他也穿了白外套和木底鞋。

走廊上的气味很难闻,飘着消毒水、呕吐物,或者是药品的味道。也许三者都有。勒恩突如其来地打了个喷嚏,他想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但迟了一步。

唯一对喷嚏声有反应的人是拿着笔记本的警员。他没说什么,只是指着一道淡黄色的门,还有打好字放在金属框里的白卡片。门没全关,勒恩轻轻将门拨开,里面还有一扇门也是半开着,不过这道门是往里开的。

勒恩用脚将门推开,向屋里望去,随即吃了一凉,他松开鼻子,又看了一次,这回看得更仔细了。

“我的妈呀。”他自言自语说。

勒恩往前踏了一步,让外层的门弹回原处,然后戴上眼镜,开始检查金属框里的名片。

“老天爷。”他说。

警员已收起黑色笔记本,拿出警徽,像念珠一样捏在手里。

好笑的是,勒恩想到警徽不久后就要被取消了。长久以来众人争执不休的话题警徽应挂在胸口以直接表明身份,还是藏在口袋里将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以后警徽会被普通的识别证所替代,警察只要穿上制服就成了。

“你叫什么? ”勒恩朗声问道。

“安德松。”

“你什么时候到的? ”

警员看看表。

“两点十六分,也就是九分钟前,我们刚好在附近的欧丁广场。”

勒恩摘下眼镜,看了一眼穿制服的男孩儿,这个小鬼脸色青绿,彻底失控地对着脸盆狂吐。年长的巡警顺着勒恩的视线看过去。

“他只是个警校学生。”他低声下气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巡。”

“最好去帮他一下。”勒恩说,“还有,去请第五分局加派五六个人过来。”

“请第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