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有问题的地皮,不过是一个开始,目的是让致明的资金链断裂。
让林峥嵘死,是目的达成的第二步,林敬堂虽负有天才之名,但可惜并不是在商业上。
他对父亲的公司经营的如何,并不十分感兴趣,他的物欲也并不高,就像明语猜测的那样,他不穿高定,甚至不偏好奢侈品,商场里随便逛一逛,遇到中意的就自己搭配几件。
他买配饰也是随性的,一个人去旅游时,在某一个情景下买下一样东西,街边的精品店,隐藏在闹市里的老旧钟表行,都会成为他的选择。
他并不排斥到公司去帮忙,做一些琐碎的小事,但是他拒绝继承致明,参与到决策中去,同时,他也不需要来自父亲的经济支持。
回国后他就靠接一些图纸绘画的工作赚取生活费,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公司,从零做起,并且正在筹划中。
林峥嵘死后,致明自然而然的乱了。
明语不知道,林敬堂有没有后悔不曾好好的了解过他父亲的公司。
致明很快就要进入破产清算,林敬堂来不及,他做什么都来不及。
父亲的资产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多,他觉得自己正值壮年,因此做了许多其他投资,有些长期的投资并不能短期内让资金回笼,而林敬堂自己的名下,仅有一套房子。
他想要去银行借贷,这的确是一条路,只是被堵死了,被他视若珍宝的小情人。
林峥嵘的死让他心神恍惚,陆青时的背叛让他再没有了什么顾及。
明语始终隔岸观火,然后在他穷途末路的时候,让人找了上去。
他会注资,救下摇摇欲坠的致明,同时控股,成为新任董事长,并且允许林敬堂成为CEO,参与公司的决策。
他的条件是,十年。
他要林敬堂无条件的服从他的每一个命令,期限十年。
林敬堂如他所料,没有任何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从第一次在马球场上看到他,到让他赤裸身体跪在自己面前,已经过去了三年。
明语并不需要他打从心底臣服,那样太没意思,他要这个人时时刻刻都恨不得杀了自己,却只能遵从自己的每一句指令。
但是让他意外的是,林敬堂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激烈。
他一个从来没有跪过的人,跪下时却行云流水,姿势很难挑出毛病来,甚至连基本的羞耻心都好像没有了。
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标准的奴隶。
明语不由得好奇了起来,他想知道这个人,到底能够做到什么地步。
人后的非人责难,他全盘接受,人前的刻意折辱,他尽数忍下。
但是明语可以看出,只要不需要他全神贯注的做些什么时,他都在走神。
比如罚跪的时候。
明语知道,疼痛对他来说并不是最难熬的,唯有时间,从不允许谁投机取巧。
因此他并不需要林敬堂跪在坚硬的,或者带有棱角的东西上,他甚至允许他跪在地毯上。
然后时间,三个小时起步。
他双手交握在后,膝盖打开,面对着楼底下来来往往的车流。
他总是在走神。
是透过那万万千千扇亮着灯的窗户在看向什么,明语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他那时带林敬堂离开了日环,因为明家那阵子也在经历派系争斗,他这个旁系少爷,自然也成了谁的眼中钉。
他逼不得已离开,顺便带上了林敬堂。
他把林敬堂榨净了最后一滴价值,在工作时间把他叫到办公室,肆意惩戒,又在休息时间,让他去完成该完成的工作。
所以睡着是不可避免的事。
他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