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车,转头尤其认真地望着我,像是从我眼中汲取到什么力量一般,有些固执地又重复了一遍:“我很喜欢。”

我很喜欢。

就这简单平常的一句话,在我到家之后还回荡在我耳边。

房子里他们都不在,朱阿姨说他们去了小轩爷爷奶奶家吃饭,应该很晚才能回来。

小轩就是我妈和我继父生的孩子,今年十一岁。

我缓缓往里走,发现客厅角落里有一只狗窝,架子上也有狗粮和狗狗的营养品。

一个猜测在我脑中浮现,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情复杂地向朱阿姨问道:“家里养狗了么?”

“对呀,小轩要养的,太太挑了好久,挑了只品相最好的给他。”刚才和我打招呼时不冷不热的朱阿姨,此刻说起话来却满是劲儿,“小轩可宝贵了,给他取了个外国名,去吃饭都带着呢。”

她一说就停不下来了,声音中都带着笑意,“那狗儿白白净净的,毛儿蓬蓬的,特招人喜欢,不像那杂毛的小土狗,一看就埋汰……”

她说着说着忽然顿住,仿佛想起来什么事似的,猛地住了嘴,继续打扫卫生。

心口堵上一口气。

不想在家里住了。

一天也不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