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周末,和平常一样,他到了康家。
康承颀卧室里的电脑装了这游戏,因此两人进了康承颀的房间。
高雅而不显铺张,果然是有钱人。熟练打开电脑,康承颀示意书歌坐在电脑前,他在书歌身後看。
书歌再不接触电脑,也会基本操作。化生系虽然不用电脑做一些数据处理,也不太需要打报告,但现在已是数字时代,总会有点什麽需要用到电脑的。
开机,点开游戏,然後开始无措。康承颀在书歌身後,上身前探,左手按著椅背右手握住鼠标──和书歌的手,指点他:“来,我们现在是开始游戏,所以要点这个……然後等著游戏loading……这是片头动画,你看这就是他们的上一代,反派也就是我为了自己的野心血洗这个城镇,这是主角,这是你……”
他这姿势,几乎是环抱住书歌一般,手也覆在他手上。书歌觉得非常不自在,想缩手却被紧握住,想移开身体,但这小小的椅子,实在不容他躲闪。
朋友……都是可以离得这麽近,有这样的接触麽?
书歌奇怪著,注意力很快被屏幕上的画面吸引过去。RPG虽然被大多数男生唾弃,但是对书歌这种连扫雷都没玩过的人而言,它是绝对新奇的吸引。
“出场了,这是男主角,是你主要的操控人物。”康承颀说著,用鼠标使人动起来。在房内走来走去,说话,发展剧情,同时给书歌讲解。
“来,你来试试。”康承颀把鼠标给书歌,书歌怀著极大的兴趣和好奇,玩了起来。
刚开始玩总难免笨手笨脚,又过於紧张,何况书歌鼠标和键盘都用不太好。他根本不知道这游戏是回合制,一见自己被打就慌张,平时的平静居然消失殆尽,脸上表情也生活起来。
这样的激动,才像一个不满二十的男孩子。
“糟糕怎麽办要死了……”书歌慌张著,鼠标乱按,完全失了冷静。康承颀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右手去抓鼠标,先补血後进攻:“没事,这个你是打不死的,十回合之後就会自动发展剧情,你只要撑过十回合就行。”
书歌放松地笑了,笑得很漂亮,让康承颀目不转睛。他拿回鼠标,渐渐上了手,遇到敌人的时候会紧张,脖子直起来,身体前倾,全身都僵住一般。赢的时候就会高兴地笑,嘴角挑起来眉扬起来,有份难见的意气飞扬。
“啊!糟糕!要死掉了没有存档……”书歌惊慌喊,转过头问康承颀,“这该怎麽办……”
一转头,两人脸贴得太近,唇上什麽东西掠过的感觉让书歌傻住。眼前的人贴得近,可以清楚看到他直发的每一丝,和长长半垂的睫毛。
音乐肆无忌惮地响著,电脑屏幕上显示“泣血江湖”的画面,以及“重生”的选择。然而两人都已经无暇顾及那里了。
视线交会,都是深得看不见底的眼,即使都清澈。然而都是极漂亮,黑褐色的水晶一样,反射彼此的影子。
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电脑转换成屏保,与之配套的音乐响起,两人才回过神来。康承颀一边暗骂自己装屏保就装,干嘛还非得下一个带音乐的。
“呃,这个没什麽大关系,游戏会在打每个boss级别的敌人之前自动存档,重新读档就是了。”咳两声清清嗓子,康承颀说,俯身去重新读档。
房内泛著暧昧空气,两人都不说,然而都有感觉。
第一次玩游戏,兴奋的书歌竟然到了半夜还不肯放手,坐在电脑前打著。游戏这种东西本来就有上瘾的功效,康承颀一直希望书歌能自我放松,这时候自然不会拦他,还陪著他玩,遇到他不明白的地方还耐心指导,在书歌手忙脚乱的时候出手帮他。
因此一玩竟然就玩到了凌晨。书歌撑著疲累的眼,精神比较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