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伊颜面尽失,差点吓尿还在努力抽噎的想要怎么办的时候,这个血盆大口的约翰忽然跪了下来,在他脚边几寸的地方低头、匍匐,喉咙咕噜咕噜,十指深嵌进石砖的土缝,拼命克制情绪。

就这样一直跪着,求着,不敢抬头,就差汪叫出声,让莫伊渐渐恢复理智,我的老天爷,这个人真的有问题,他是真的想当自己的狗?为了这个目的不惜断舌当哑巴?!

是他理解的意思吗?是是是…是天降忠犬???

不要的话,会不会下秒就被扑倒变成猛犬噬主?

莫伊弄明白了,转头对管家哆嗦,要他,要他,把他带走,就让他当自己的男仆!快走,快走吧,再来一个自残割舌头,他真的不如死了算了看能不能穿回去。

一行人浑浑噩噩重新坐回马车,莫伊大手一挥把钱袋子都扔给了昏死过去的老巴乔,还做什么奴隶生意啊,拉来的奴隶都能吓死买主。

但颠簸中,莫伊还是忍不住开窗看车尾,血人约翰被缚双手,随马车的绳子一步步蹒跚跟随,嘴里塞的纱布都被血浸透了。

明明是低垂头颅半死不活的样子,却能敏锐的发现他的偷看而猛然抬头。

莫伊慌不迭的关窗躲回,幅度过大头又晕了起来,晕眩中甚至还有些痛心,多浪费啊那么多血,要是贡献给大公,他自己能省多少血。

烦躁,莫伊总觉得带回了个大麻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为什么这么恐怖的人一眼就认定了他,难道自己是吸引奇葩的体质吗?

但约翰并没有别的心思,他只是找到了能活下去的意义罢了,出生即是奴隶,还要被奴隶们孤立唾弃,没有人把他当作过人,他黑夜般的肤色和灰白的眼睛被当成长相可怖的魔鬼,奴隶少有的接近两米的高大身材让人心生厌恶、惧怕,他习惯蜷缩,习惯把自己“折磨”成一般人。

可身心都早已厌倦透了。

约翰漂洋过海从边境发卖到南方,听见老巴乔说:“你们的机会来了。”,他听着对方的形容,在脑中幻想金发碧眼的少爷该是什么模样,可贫瘠的见识困住了想象力,他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会被称作“漂亮”。

而当那位全身雪白,只有头发、眼睛、手套、皮鞋是黑色的男人从暗巷中走来,什么金发碧眼全都被抛在脑后,有什么能比阳光下的黑白更加分明?如光如幻,一箭穿心,像今早从船上的笼子里拉出来时第一次看到海边的白鹭,高洁尊贵,神圣不可侵犯。

他好漂亮,不用想,脑中就会蹦出这个词。

皮肤跟自己彻头彻尾的相反,白到几乎没有血色,虚弱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可黑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到了他,约翰笃定他们有一秒的对视,在笼子里,在人挤人的奴隶群中,这个天使般的人儿最先发现了他。

三分惊讶,三分探究,甚至还有些许惧怕,然后就当他是空气,再也不看他。

为什么?他做错了什么?明明你一下就选中了我,为什么还要去听别人的名字。

约翰,记住约翰吧,或者取一个你想要的名字,我泥沼般的人生从来没有出现过光亮,你是唯一一个“看到”我的人……你的腿是怎么伤的?谁忍心伤害你,你又为什么抓管家抓的那么紧,他太老了,保护不了你。

选我吧,我是可以保护你的人,有我在,你受不到一点伤。

所以一条舌头算什么,我只有这一次机会,我一定要抓住你。

【作家想說的話:】

大公的哑巴分身堂堂登场!

明天周一不更新,固定为周二到周日更新,因为一般周一都很多事,赶文太赶。

谢谢友友的礼物,鞠躬比心么么哒~

来自搞凰坠吊送给我的礼物 于 04发烧(受裸体磨蹭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