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犊子,看这架势,这是要算卫宇城的帐了。
始作俑者陆千帆脚底抹油,开溜:“你们慢聊,我就不当电灯泡了!”
死叛徒,这种时候跑路。
说到这个,庄殊绝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当初陆千帆给她介绍卫宇城,八成是为了诈她和沈锡舟的关系。
哪知她宁愿硬着头皮扩列,也死不承认。
陆千帆能跑,她可跑不了。
“说话。”沈锡舟催促,“你知道我在说谁。”
庄殊绝扬起下巴,不甘示弱:“我以为你无所谓呢。”
沈锡舟偏头走出一片树荫,路灯直射下来,照亮羊绒围巾密绒绒的质感,柔软而温暖,他的面庞被粉色映得粲然,掩不住的蓬勃的少年生息,意气张扬。
粉色这种娇嫩的色彩,在男性群体身上往往表现出两种极端,要么人糟蹋粉色,山猪吃不来细糠既视感;要么粉色衬托人,金相玉映。
前者多,后者少。
而他,后者中的佼佼者。
庄殊绝能想象自己现下是怎么双多情眼,肯定跟只小狗似的湿漉漉,她别开脸不看他,嘴里愈发胡搅蛮缠:“说不定你就享受那种刺激的感觉。”
沈锡舟看出她冷,但丝毫没有要解围巾的意思。
“我有所谓。”他紧盯着她,欺身向前,步步紧逼,“而且我讨厌那种感觉。”
从学舟路初见听见她打电话起,他就讨厌那种感觉。
现在他要她表态。
而她的答案,何止关系到他的绅士风度,甚至关系到他以后的态度。
庄殊绝眉头皱起,难道他看不出来,她对卫宇城根本没那个意思。
而且她面皮薄,不想搞得太煽情。
她的踯躅,尽数落进沈锡舟的眼中。
前一刻,他还抱着破斧沉金的决心逼她抉择,今夜就要一个明确的结果。
可在她的迟疑里,他那些不成功便成仁的狠厉,仿佛暖风吹拂下的车窗雾气,节节败退。
他与江开、盛悉风一起长大,比谁都清楚,青梅竹马的关系有多牢固。
是密友,是至亲,绝对的了解,本能的信任,内里吵翻了天,对外都是抱团的。
十几年的光阴,岂容区区外人置喙。
他认识她才几天,连让她开口诉说家事的资格都没有,要她二选一,他在自取其辱。
终于,一切偃旗息鼓。
在她开口以先,沈锡舟三下五除二从脖子上解下围巾:“我看你冷,才抢盛悉风的。”
他态度上的松动是如此明显,庄殊绝诧异于他的想一出是一出,但到底乐得轻松,马上顺坡下驴,也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那你妹妹怎么办?”
“家里来接,冷不到她。”
围巾柔软干燥的面料带着浅淡的香气,残留着沈锡舟温热的体温,拂去夜凉。
“我洗完还你。”
“不用还。”一说起盛悉风,沈锡舟就忍不住要阴阳怪气,“她肯定说被我污染了,她才不要了。我会这么蠢,送上门去给她羞辱?”
庄殊绝平生头一次觉得有个这样吵吵闹闹的兄弟姐妹,倒也不错,可惜她和韩天泽注定不可能成为这样的姐弟。
环顾四周,沈锡舟说:“附近吃点?”
庄殊绝说:“好。”
“明洞韩料?”沈锡舟提议,“毕业后没吃过了。”
庄殊绝一下子反应过来:“你初中这里读的?”
在实验中学高中部的那半年,她听说过两帅哥初中毕业跳槽去了远桥,多少女生为之扼腕。
原来在那么早之前,她就得到过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