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就算真有需要,他也不会要,更别提他也没什么想要的。

可沈时予头一次能和盛云朝一起逛集市,可不想这么早回去,他拉着盛云朝手,感受到掌心里的细腻和柔软,带着盛云朝来来回回的逛着。

之后,沈时予又买了些东西,不过这次是用别的东西交换的,买了几样后,可能也没东西再花费了,这才带着盛云朝回去。

盛云朝是第一次来沈时予所在的部落,砚山部落比岩盐部落大很多,战士们来来往往,全都和沈时予一样只穿了皮草裙,有的甚至走路还能看见那二两肉,这让盛云朝有些尴尬,避开视线。

大多数战士不认识盛云朝,看见盛云朝带回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很是惊讶,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了什么,接着那些人用异样的目光扫了盛云朝一眼。

部落和部落之间是有通用语言的,但大部分部落有自己的语言交流,刚才沈时予和其他人用的就是砚山部落的语言。

交流完,沈时桉带着盛云朝回去自己住所,路上并没告诉他刚才和那些人说了什么。

这大概是沈时予第一次带人回来部落,那些在房间外面干活的男男女女,都好奇的不断看着盛云朝。

和大多数住茅草屋的房间不同,沈时予的房间竟然是泥土房子,虽然很简陋,一进门就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只发过了一张床和一些别的做饭的东西、储存的食物等等,但比起茅草屋却好太多了,毕竟盛云朝在砚山部落里住的都是茅草屋。

到了家后,沈时予让盛云朝先休息会,自己则去河边打水,为了节省时间,他还借了自己邻居好友家买来的奴隶帮忙生火,一会回来就能直接烧水了。

“你真的将隔壁部落祭司找到了?”隔壁房间里,沈时予的好友满是诧异。

沈时予冷峻的脸上难耐露出笑容,他点点头。

“他现在没部落,又被你买下来,只能依赖你,你很快就能如愿了。”好有挤眉弄眼的打趣。

正在角落里做干活的叶希听到这话,手中的东西差点掉在地上,他不敢置信的看向沈时予。

这个人竟然有喜欢的人人了?

怎么会,之前也没听说过啊?不对,有听说过,这半年来,沈时予经常往岩盐部落跑,不过听说是学习那边祭司的治病手段去了。

叶希心紧紧的提了起来。

他是一年前穿过来的,一穿过来就是个奴隶,长的还一般,被买回来后,本来还想趁机逃走,但发现这个世界太残酷后打消了念头。

一没别的本事,二没有身手,只能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奴隶。

可他看多了很多过得凄惨要么惨死的奴隶,实在不想一直做奴隶,本想勾引他现在这个主人的,但爬上床是爬上了,可没想到对方根本对他没感情,依旧拿他当奴隶,还想攒钱找老婆。

叶希气得要死,只能将目光放在部落里的其他人身上,那些人根本看不上他,口上花花或者占个便宜还行,绝对不会想要他做老婆,最主要的是,那些人还长的丑,自认为自己应该是小说里有光环的主角的叶希,觉得自己应该有原始社会的霸总爱自己才对。

于是叶希将目光放在现在这个主人隔壁邻居的沈时予身上,对方英俊高大,还是部落里最厉害的战士,无论是吃穿住都很富裕,要是能成为对方老婆,肯定能摆脱现在的苦日子。

可他暗地里勾引了无数次,这个人都无动于衷,像是一个大直男,他原本想徐徐图之的,可没想到竟然被捷足先登了。

低下头藏起自己眼中阴狠的叶希紧紧地握紧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