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知道捷足先登的人是谁,一定要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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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仔
整理:
【作家想說的話:】
看到大家的留言了了,很谢谢大家的反馈哈,目前会按照上一个位面那样温馨一点的来,原本今天想写到肉的,但时间来不及了,只能更新到这了。
第284章③▓原始篇:清冷祭司被疯批男主深夜强制腿交/清醒/假意睡觉心
沈时予他想到今天白天作为奴隶被自己买下来的盛云朝,不再那么强硬拒绝自己亲昵的动作,眼神暗了暗。
作为砚山部落里手上见了不知道多少血的战士,沈时予自认为不是一个懦弱善良之人,面对自己觊觎了许久的人,要是无法温水煮青蛙,他只能采取强硬手段了。
不再和好友多说,他扫了一眼角落里的那个奴隶,轻飘飘的说道:“让你的人先帮我去烧火。”
“好好好。”好友笑眯眯的点头答应,挥挥手,命令道:“去,去隔壁烧火去。”
叶希点点头,站起来低着脑袋去了沈时予家里。
原始社会的屋子里就是存放东西和睡觉的地方,大家做饭烧火的时候都是在外面,做完饭之后,就会把陶瓷锅放回去省的丢了。
沈时予是和叶希一起回去,站在沈时予身后的叶希身体瘦弱,个子也没那么好,被完全遮挡在后面。
听到沈时予不同于往日的温柔声音,叶希眼底飞快的闪过嫉妒,他悄咪咪从沈时予身体旁边位置看过去。
坐在床边的那个男人穿着宽松的白色长袍,清隽雅致,眉眼清冷精致,火红的云霞光芒从门口照进来,整个人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光晕。
听到动静声朝门口看过来时,眼睛的颜色很浅淡,是琥珀色的,因带着一点点温度,像是蜜糖一样好看。
不过这人皮肤蜡黄,将那张漂亮的脸蛋的十分美大打折扣,部落里也不是没有比这个男人长的好的女人,也知道沈时予什么眼光,能看上这么一个男的。
叶希心里看不上盛云朝,却没表露出来,他声若蚊虫的出声打断两人的交谈:“沈大人,我去烧水了。”
盛云朝讶然的看着瘦弱的叶希,没想到沈时予竟然带回来一个人,不解的看着沈时予:“他是?”
“隔壁的奴隶,借过来烧一下水,不必理会他。”没等叶希想好如何茶言茶语,沈时予已经淡淡瞥了他一眼,仿佛他是什么工具似得,完全没放在眼中,语气随意。
盛云朝点点头,犹豫的了一下,开口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打水吧。”
沈时予将他买回来让他获得自由,但到底花费了不少,他也不能让对方一直养着他。
“那好。”沈时予看着盛云朝脱掉鞋子的那双赤足,眸色暗了暗,走上前,拿起今天刚买来的那双鞋子,伸手握住盛云朝纤细的脚踝:“把鞋子穿上,不然容易受伤。”
给盛云朝身体染色的那人很细致,不仅将衣服外的皮肤染成了蜡黄色,就连其他地方也没错过,也因此,那双漂亮精致的玉足,也因肤色的关系没那么好看了。
不过在沈时予眼中还是最好看和漂亮的,细白的脚踝他一只手就能圈起来,脚趾圆润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留下一些痕迹。
沈时予垂眼,落在被自己握住的玉足上的目光愈发幽深,他摩挲了下手指,只觉得指腹下光滑细腻的肌肤让人流连忘返。
可他的举动让盛云朝震惊极了,就算再岩盐部落做人人尊敬的祭司,还有两个学生帮忙做杂活照顾他时,也没细致到给他穿鞋,更别提他是从21世纪传来的,更不习惯被人这么伺候。
且沈时予掌心温度太烫,握住他脚上,被握住的肌肤一阵发烫,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