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不过这位方少帅也太出色了,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手底下就掌控了三个省份。”

“谁让人家爹厉害,人家怕是知事的时候就已经拿着枪玩了,据说十三岁就上战场,他爹的底盘,有一半是他打下的。”

“方少帅要是能看上我就好了,我全家都能沾沾光,就算做不成妻子,当个姨娘也不错。”

这话获得一众女性的同意。

在这乱世,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兵最重要,枪杆子出争权,不是说说而已。

而他们口中的方少帅,名叫方晏云,前两日抵达上海,因此上海商会的人、各个帮派的人都想尽办法邀请方晏云吃饭,但都被一一拒绝,最后定在今天一场舞会上。

众人聊着聊着,话题忽然歪到半个月前那一场有些荒谬的婚礼上。

“都什么年代了,国外早都说了,冲喜神佛这些都是迷信,还有人信这一套。”

“可人前脚刚嫁进去,后脚赵家那位唯一的少爷就醒了,就是身体虚弱点。”

“可不是,前几天我还在街上见过这些大少爷,他冲喜的那个老婆,长的也挺好看的。”

“醒来有什么用,身体虚的路都走不了,这辈子都得坐在轮椅上苟延残喘,还不知道能不能和他那位美娇娘翻云覆雨。”

最后那句意有所指的话引得周围其他人捧腹大笑,笑的格外有深意。

众人口中谈论的冲喜的那个美娇娘,此刻正在房间内同那一身陌生的裙袄做斗争。

上面是一件深蓝色绣着简单花纹的七分倒大袖短袄,柔软的布料穿在身上妥帖舒服。

下面是一件长至脚踝的米色裙子,看着清新自然,淡雅怡人,当然,也完全将他男性的特征遮挡在了里面。

盛云朝轻叹了一口气。

这个位面世界,可是太为难他了。

这是一个架空的民国朝代,正处在战火纷飞,军阀混战的时期。

原主盛云朝是商人家庭出身的嫡子,其母亲是原配,但因是包办婚姻,并不受宠爱,原主父亲在江南同门当户对的小姐成亲后,就带着一笔钱去上海扩宽事业。

而且比较成功,但盛父自此居住在上海,且有了很多姨娘,一直将原主母亲丢在江南。

小说中的女主是盛父最宠爱的女儿,其母亲虽说姨娘,但其实是上海盛父明媒正娶的妻子,掌管着家里的一切。

在原主母亲郁郁而终去世后,原主也一直生活在江南,之所以在几个月前忽然将原主接回来,是因为上海最大的布商赵家唯一的儿子忽然出事昏迷不醒。

在找了无数洋医生,也找了无数有名的中医也依旧无法醒过来后,最后想到了一个可笑的法子,那就是冲喜。

他们拿着赵家少爷的生辰八字找了伤害罪会算命的瞎子半仙算了一下后,于是大张旗鼓的寻找冲喜的最佳人选。

因赵老夫人等价交换实在太大了,因此很多人家都蜂拥而至。

盛父也同样如此。

盛父虽做了生意,但都是小生意,一直无法攀上上海这些有名的望族。

可女主死活不肯嫁过去,于是在她母亲吹枕头风下,盛父将原主接过来,将原主母亲坟墓挖开,撬开棺材,把骨头烧成灰后藏起来,以此威胁原主男扮女装替嫁冲洗。

洋人风虽然吹到了江南的烟雨城,但冲击力没那么大,大多数还是刻板守旧的。

因此,他们对于人去世埋葬的坟墓也是最为看重的,因此,原主不得不答应。

盛云朝来的时候原主已经嫁入赵家,赵老夫人对原主还算不错,他的那位丈夫醒来后,也还算不错。

只是,原主本就因男扮女装过于抑郁,再加上心中对赵家这位少爷和老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