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21

沈明川在医院住了三天,自那天许秋宁离开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每天枯坐在病床上,人也日渐消瘦,那只受伤的手,垂搭在腿上,一直没去处理。

所有知道实情的人都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

八十年代,离婚还没有流行,妻子跟别男人跑了,是莫大的耻辱。

所以当大妈第一百零七次拿着瓜子坐在沈明川病房旁边,一脸八卦地看着为情所伤,目光涣散的沈明川时,他才终于有了反应。

“小伙子,你跟大妈说说,你和你女人是怎么认识的啊,她虽然长得不错,但是你也不赖啊,更何况你又是大学生,她不该离开你跟你兄弟好呀?”

那大妈打听了两天,也只知道大概,今天终于没有忍住八卦的心,问到了沈明川得跟前来。

沈明川张了张嘴,他嘴唇干裂到流血,他也毫不在意,也不管大妈听不听得懂,喃喃自语陷入了回忆。

“她呀,从小就喜欢臭美,为了学会绣活,没日没夜求在她师傅门前,最后我偷偷去给她交了学费,人家才让她去学了。”

“她第一次会做衣服时,给我做一件白衬衫,只是我舍不得穿,一直放在柜子里。”

“从那以后,我的衣服都是她做的,没日没夜的,即使第二天她要上班,为了让我有衣服穿,也熬夜在灯油下缝缝补补,只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