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还是剑身,当时已经觉得房顶压人了,这回他玉树临风地往里一走,越发觉得这间看不见梁柱的两室一厅就是个大号棺材。

“屋里……那什么,有点乱,这一阵我老不在家。”宣玑一个背惯了火翅膀的后背,这天晚上的热汗就没下去过,进屋以后先手忙脚乱地给盛灵渊收拾出一个能坐的地方,环顾四周,一时不知道该从哪打扫起。

平心而论,他不邋遢,家里的整洁程度能吊打百分之九十的单身青年,男女都算上。可他家毕竟是普通人家,他连钟点工都请不起,跟天天有一大帮人轮值打扫的皇宫肯定没法比。

宣玑悲哀地发现,领了这一位回家,他就像个意外捡到宝石的穷鬼,不知道怎么珍藏好,翻遍全身,觉得不管放在哪个兜里都是亵渎珍宝……而“珍宝”本人捧着杯奶茶,老太爷似的闲坐沙发,正忙于鄙视他全家。

“乱倒是不乱,”盛灵渊看着他无事忙似的,在屋里扑腾着团团转,还跟扫地机器人互相拌了好几次蒜,“就是这么小的屋,你怎么飞得起来?”

宣玑:“……我没事也不大在屋里飞。”

盛灵渊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我认识的有翼一族,除非必要,不然没有一个耐烦用两条腿走路的。”

对于有翼一族来说,让他们用腿走路,就相当于是让人在地上爬也不是不会,只是又慢又费力气,他们不爱走。

而宣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个多了对翅膀的人,只有用得着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有这么个工具,据盛灵渊观察,他甚至还挺喜欢散步。世外长大的妖,再入世,私下里也总是带着妖性,来人间十年,就够把他与生俱来的习性篡改得面目全非么?

宣玑被问住了,这么一说,他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奇怪之处,他一个跟着废铜烂铁长大的野生白骨精,当年初来乍到人间,融入人类社会居然没什么障碍,那些条款众多的“人之常情”、纷繁复杂的“人际往来”,从来没人教过他,他却好像生来就烂熟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