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父追日,永远挂在遥不可及的远方。普通市民依旧是普通市民,天之骄女还是天之骄女。
他把湿漉漉的衬衫叠起来,在屋里翻找一阵,找出网购剩下的包装袋装上。这些袋子他从来不丢,找个大购物袋装起来,每隔三个月,总有一个奇迹般的瞬间,会派上用场。
闻笛溜到门边,侧耳倾听,确认走廊没有动静后,用手缓缓转下门把,闪身出门。
他踮着脚,把衣服放在对面门垫上,转身回家。进门前,他伸手在福字上扣了个小洞,把猫眼露了出来。然后给对门发了条消息,说衣服放门口了。
于静怡再次走进客厅时,看闻笛猫着腰,眯着一只眼,双手扒在门板上,像只挂在门上的壁虎。
她揉了揉眼睛,瞪着闻笛:“你在干什么?”
“守株待兔,”闻笛说,“我倒要看看,对面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扒门的姿势有点累,一会儿就肌肉僵硬,眼内干涩。他伸手按按脖子,眨眨眼。
于静怡叹息一声,决定不参与这个掉智商的游戏。
闻笛认为,如果十年寒窗苦读还给他留下了什么,那就是百折不挠的韧性。就算等到海枯石烂,他也得看看对门变态长什么样。
苦苦守候了五分钟后,终于,伴着遥远的吱呀声,门开了。
闻笛深吸一口气,睁大眼睛。
门半掩半露,一个人影闪出来,侧着身,低着头,只能看到两边的黑发。发质很硬,根根直立。
看起来,既非脑满肠肥的中年大叔,也不是头顶稀疏的老学究。身材清瘦,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