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立马迎了上去。

乌鸦无所谓的笑笑,一脸得意,“真系晦气嚟,还同我一样有满头黄毛。蠢这衰样,仲想卖粉搵银?我不过随便吓吓怕得就要搵老母,趁早给我滚蛋罗,仲想同我争地盘,不知所谓。”

他一只脚刚迈出粤式酒楼,街上高挂的霓虹灯牌的红光就打在了他的脸上,佐以他的张扬,更加形成一股不可言明的邪气。

围在身边的细佬掐着谄媚,还想跟上前捧几句恭维话,没想到一个没长眼的侍应端着一大桶的脏碟脏碗,鞋底踩油把手里的碟碗尽数倒在了乌鸦的身上。

堂堂黑社会大哥,就这样被淋了一身汤汁,好不狼狈。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那个小侍应生都呆住了,乌鸦愣了两秒,就是一声愤怒大吼,“边个该死的仆街仔!?找死啊!”

他一眼瞪向侍应,满脸凶神恶煞,侍应哪里见过有这等压迫感的人,被吓得扶不住眼镜,直接跌坐在地上,脸上惊恐万分。

还不等乌鸦说第二句,身边的马仔早就跟着开口帮腔,“喂!你食屎呀?够胆撞我大佬!信唔信今日就畀你见阎王?”

这里虽然是荷兰,但是这家酒楼开在唐人街,又做粤菜,上至老板,下至侍应大多都是亚洲面皮,黄色人种。虽然说对方讲的是粤语侍应并不能听懂几句,但中文音底有相通的共性,他再傻也听得明“阎王”两个字。

阿姆斯特丹位于荷兰的心脏,唐人街又是阿姆斯特丹的心脏。在这里,走在街上魁伟健壮的帮派成员比比皆是,被吓得半死的侍应又怎会不知面前的人不是随便一说。或许,他真的在今夜就丧命于某个倒满垃圾的角落,然后手分手,腿分腿的被冲入下水道。

这世道,殺个人,再容易不过。

侍应知道谁是大佬,直接跪在乌鸦面前求饶,求的是自己的一条生路。

几个马仔都太清楚乌鸦的脾气,见他不应声,都笑的有些不怀好意,怕是在想这衰仔今晚的死法有多少花样吧。

乌鸦不应声,确实是在想他的死法,不过,是上一世的。

在他的努力回想下,依稀记起上一世的此时此刻,好像也发生过这样的小插曲。当时的他怒不可遏,按照他以往一贯的风格,随便一挥手,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

那个时候,这个还未到社会上活几年的侍应的结局如何,他不知道,也不会想着去过问。但既然交给了手下,又不置一词,想来是没有了留情的可能。

他重生这些时日以来,世界似乎和自己记忆中没有区别,所有事情都朝着原有的方向无差进行。

太阳东升西落,车轮滚滚向前,真实如昔。

但他不明白,为什麽老天要安排这样一场奇幻给自己。想改变么?改变什嚒?自从他十四岁那年入了古惑档,这辈子就已经注定要在斗争与厮殺中度过。血腥已经浸透了他的皮肉骨血。这一路走到底,走到死,只有成败,没有对错。

难道说,是他上辈子选错了吗。所以倒在了仇人的讥笑不屑下、死在了满天瓢泼都浇不灭的大火里。

他不明。

有契机才会有选择。可人生的契机在哪里,选择又在哪里?它自己又不会跳出来被标明。

乌鸦身上还挂着豉油和酸梅酱混合的残汁,过长时间的静默不但让一众人疑惑,更让人莫名害怕起来。马仔更恐惧大佬把护驾不利的罪责拐到自己头上,乌鸦哥的火气,他们遠承担不起。

“大...大佬...?”其中一个相比起来亲近些的细佬,承担着众人的期望颤巍巍的试探性开口,“大佬,点...点处置?”

好在乌鸦被这句问话叫回了出去的游神,本来想和上一世一般,随口一句不惜他人性命,可在看到地上那个几乎五体贴地的瘦弱身影,他回想起自己曾经经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