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瑾微笑:“是一件小小的礼物,助将军的威武。”
段申猛地揭开了覆在托盘上的黄绫,四围传来阵阵倒抽凉气声。
一副雉鸡的翎子凛然出现空中,呈上翘之势,至尾梢向两旁微微下垂。它根部是五色丝缨,镶嵌孔雀翎花,整体显得光彩熠熠威仪赫赫。
有人脱口说出:“这是难得的活翎子呀!”
雉鸡本就行动敏捷,也善于藏匿,对于他们训练有素的军士而言,打雉鸡不难,难的是过程中保证雉鸡不死、尾巴不损,而要取得这活翎子,必须活活地把雉鸡的尾巴拔下来,实在不多见。正因如此,这副翎子才够柔软,可以随意绕转,不会生硬折断。
“这副翎子原是父皇昔年的爱物,据说是雪翎冬季里雉鸡之尾被冰雪冻结,一旦受到惊吓猛地飞起,尾翎便被冰雪活活地拽了下来,方可称为雪翎,是无上珍品。孤思来想去,只有勇士才配得上插戴此翎,远播威武。”
公主如此一番描述,众诸侯都觉得这翎子不同凡响,仿佛自带一股冷袭齿牙、寒沁肺腑之气息,不由得啧啧称奇。
段申单手拈住其中一根翎子,顺着它的弧度,快速地捋到翎梢,变为二指夹住翎尖,轻轻一弹,翎尖便弹了回去,神魂颠倒般地转动着圆圈,并妙到毫巅地在诸侯脸面一掠而过,异常伶俐,久久未曾抖定。
他得意地一笑:“谢公主赏赐,臣定当尽心竭力,今后也配得上这翎子。”
诸侯不知不觉磨牙切齿,脸上满是妒忌,情绪近乎狂热。
虽只是一副雉鸡长尾,但经过公主的表彰,俨然成为一种荣耀的象征。
公主看在眼内,赞许地点点头,轻飘飘地继续念了下去:“今赖汝等之力,共成功业。使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宁,爰及苗裔。”
不要紧,不要紧。
她由衷地对自己笑了笑。
哪有什么父皇昔年的爱物,用一副雪地里捡来的雉鸡翎,加上几个爵位的虚名,引得他们互相争斗,实在非常划算。
奉元二朝的亲王封禄都不算隆厚,奉羲性情阴狠好斗,喜欢为他筹备征战的臣下多过喜欢跟他争夺大权的兄弟;元家三代单传,对不存在的亲王也没什么体恤可言,直接贯行了奉氏的旧制。所以,她用少许钱财充作封禄,都说得过去,诸侯不会介意的,他们仅仅看重侯爵的名位罢了。
这便是做君主的好处了,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不要紧,屈辱都是一时的,要懂得忍耐,方能成大器。”奉瑾闭起了眼睛,自言自语的说服自己。
元睢出现在角隅里,亲眼见证了整个荒诞的封爵仪式。
这片空地离他的住处很近,传出的彩声太嘈杂了,他是被吸引来的。
还以为那天的肺腑之言,她多少会听进去一点,他漠然地想。与豺狼同行,无异于自取其祸。
诸侯在谒拜稽首的时候,元睢穿越肃穆的人群,走上了社稷台,仿佛那遍列的五方旗帜,那一段白玉长阶,都是为了陪衬他那一刻天人般的神姿。
他直趋奉瑾身边,缓缓地,不容抗拒地抓住了她手里的圣旨。
这一道织锦材质的圣旨,长约六尺,宽约一尺,绣的不是龙翔景云,而是凤鸣朝阳,虽不流通于当朝,却也精美合乎礼制,是极其重要的道具,是她身份的象征。
奉瑾睁开眼发现是他,眉毛一横,当即跟他抢了起来;他神态非常严峻,手上力度也明显地加重了。
周遭顿时变得沉默下来。
在台下诸侯先是惊愕而后热忱的围观中,台上这两人好似狭路相逢的宿敌一般,激烈又无声地角力。
一方杀气纵横如疯雀,一方临死不恐如病蟒,居然达成了两极均衡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