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3)

从十五岁起,就不再伸手向双亲要过一分钱,每月准时交纳生活费,十九岁离开双亲,四处流浪,所遇到的事情都是自己独自承担和解决,我不需要谁再对我有责任,你们的这句话,说得太迟了。

“琳琳!”母亲厉声喝止我的无礼,然后语气又蓦地软下来,“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只要一天不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我跟你爸爸就一天放不下心来……”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我一点儿也不动气,仍是淡淡的嘲讽的语气。

“你是什么意思?”母亲怔了怔。

“若不是你们骗我回来,也许你已经儿孙满堂了。”我嘲弄地笑。

“你……”母亲完全怔住了。

是呵,若是不回来,没准儿真的结婚了吧?和谁呢?林?也许。

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性,又如何不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不能是母亲安排的那些对象,最起码,虽然我没有爱过林,但的确是喜欢过他的。

喜欢和爱,是多么的不同。喜欢,因为少了那份痛入骨髓的相思,而变得简单,变得可以随意抛舍。喜欢,必竟不同于爱呵。

而一旦爱过,心就变得挑剔,变得不再那么容易轻易就喜欢了。

珏的酒吧名叫“泡吧”,有点类似小型的迪厅,地方不太,但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装修已近尾声,我小心地迈过地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木块、钉子、砖块,避过大门口的高架梯。脑子还被早上母亲打来的电话烦扰着,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大门的上方竟也危机重重。

一只漆桶掉了下来,险险地擦过我的肩膀,掉到地上,“砰”地一声,银亮的油漆溅了我一身。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自己被银粉漆溅得惨不忍睹的衣服,傻眼儿了,老天,这是我惟一的一套休闲服。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不甚标准的普通话在我头顶上方响起,“小姐,没有砸伤你吧?”

砸伤我倒还好了,只要我的衣服没损伤,我差点抓住,哪里来的冒失鬼,愤愤地抬起头︰“你这个……”

蓦然收声,高架梯上蹲着一个年轻的男孩儿,光着上身,很瘦,垂着及肩的黑发,满脸歉意地望着我。我有些微的失神,有那么一瞬,我几乎以为,蹲在上面的人,是林。

“怎么回事?”珏从酒吧里面跑了出来,看见我满身的狼狈,立即明白过来,抬头喝斥高架上的男孩儿,“小秋,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男孩红了脸,表情越发窘迫,我拍拍珏,淡淡地笑,“算了,反正是来画画的,一会儿没准儿就给颜料搞脏了。”

“还不快下来。”珏叫下那个正在给门框刷银粉漆的男孩,“姐,这是小秋,是酒吧的DJ。小秋,这是我姐,你叫她骆姐就好了。”

“骆姐。”年轻的男孩儿靦腆地微笑,用着不标准的普通话,“真是对不起。”

“算了。”我笑了笑,踏进屋内。气质这么像林的男孩子,算了。

其实我对于林的样子,已经是完全没有记忆的了,只记得他是个长得非常漂亮的男孩子。当年回家,他送我搭飞机,出了江北机场,我竟然就已经想不清楚他的模样。分开不到两个小时,情人的脸就已经在脑海里模糊,多么无情的女人!还是……我从来都没有认真地去记忆?

何需认真?林,不是我爱的那个人,也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即使是他的名字偶尔会闪过脑际,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占有了我的初夜。

我在墙上划下第一抹颜色,触目惊心的鲜红,刺得我眼皮直跳,就像当年那个寂寞的月夜,林急切而粗鲁地撕裂我的身体,温热的鲜血顺着雪白的墙壁,滴红了冰凉的地板。

小秋放了一首歌,打断了我的思绪。轻柔的旋律弥漫